悠活渡假村環評 屏縣府接手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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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活渡假村環評 屏縣府接手

2013年07月23日
摘錄自2013年7月23日聯合報屏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案,先前吵得沸沸揚揚,經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秋興協調後,確定由屏東縣政府接手環評,縣府表示,業者已經送件,申請環評範圍仍維持1至6區,在相關資料補齊以後,就會展開審查作業。

悠活共分6區,1、2區已領有合法旅館執照,目前仍在營運,非法擴大的3至6區已經停業,受人矚目的是,一般環評案件都是在開發前就進行,這還是屏東縣政府第1次遇到「營業中」的案件。

環保局長林雅文說,「為了民眾權益、政府公權力、公信力及環境法益,此事都不能再拖延,既然落在地方身上,環保局就該承擔」,他也說「再拖下去,或再推來推去,那才真是無政府狀態」。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做環評逕行營運十多年,全案在今年4月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加上環保署與縣府各有看法,悠活的後續環評該如何進行,一直引起關注。

林雅文說,悠活1、2區的合法性是過去就已認定,連內政部也不敢說其違法,這部分環保局只能尊重,但仍會依據環境的最高利益進行環評審查,避免環境再受衝擊。

至於是否依環保署建議進一步追回不法利得?林雅文說,因為1、2區認定合法,不法利得是如何計算的?還要再做討論,目前會先以環評優先。

不過全案環評作業,最後落到地方身上,最近仍引來環保團體的撻伐,直指一旦由屏東縣政府執行,恐怕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林雅文說,「制度就是制度」,如果制度規定屏東縣應做環評,地方就不會推卸責任,如果中央願意做,地方當然更歡迎,此時不該臆測地方的立場,而環保局也絕對沒有預設立場,更不會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