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1年12月,住在彰化埤頭的吳女士把倉庫出租,卻被棄置桶裝廢液後,她飽受身心煎熬。吳女士哭著說,當初出租是想賺點養老金,遇到這樣實在很難過。「報案,他叫我要自己處理,當初我問人,別人也說報案也沒用,環保單位一定叫你處理。」
違法棄置廢棄物的主嫌謝傳中,被通緝還沒落網,但這堆桶裝廢液,燃點低於60度,讓吳女士膽顫心驚。她覺得,一直堆著也不是辦法,於是想先行清理。也擔心如果不處理,價錢會越來越貴,最後經過業者估價,一公斤處理費要40元,全部可能要1000多萬,讓她很想哭,她對業者說:「我土地全部送給你們還不夠,還要拿錢給你們。」
多家清運業者開始搶這門生意,最後由晨貿環保公司奪標,簽約價一公斤18元。清除廢棄物,依法必須提出 廢棄物清運計畫書,送環保局審核,但遲遲沒有通過。而且環保局希望她能跟車,確認這批廢液真的有處理掉。吳女士問環保局人員,「車子不是都有GPS定位嗎?為什麼一定要跟去」,環保局同仁告訴她,「會有漏洞」,她問有什麼漏洞?環保局的人說,「GPS到廠房就不能再跟蹤了,有可能再換另一台車出去」,「我們要去搭帳棚嗎?」。只收6萬8的租金,卻要付出好幾百萬的代價,吳女士心有不甘,決定走法律途徑,自力救濟。
7月下旬,媒體大篇幅報導,嘉義地檢署兵分20路,前往六個縣市,搜索4家處理業者,1家清除業者,以及13家產出廢棄物的公司,因為在嘉義大林和水上,也發現倉庫出租卻被棄置桶裝廢液。不法集團中,赫然發現和吳女士簽約的晨貿公司、世全塗料也在其中,吳女士一家人懷疑,他們倉庫裡的桶裝廢液,可能是同一個集團所為。
吳女士的女兒陳小姐回憶,晨貿當初送合約,看到他外面的紙袋,上面寫晨貿,下面寫世全,倉庫裡的桶子也有世全塗料的,現在卻是晨貿要來處理這些廢液!
少數鐵桶上,還留著產品標示和業者名稱,但大部分已經被噴漆滅證,吳女士一家人扮演起偵探,在桶子間爬上爬下追查線索,提供給環保局,由環保局邀集這些廠商來現勘。多數廠商表示,桶子內不是他們的產品,有的是96年賣出去的,可能是被拿去做其他用途。會勘之後,案情還是陷入膠著,因為他們大部分是原料製造商。彰化縣環保局主秘江培根表示,目前沒有證據判定廠商參與了棄置行為,也無法認定,他們是否直接產生這批廢棄物。
巨額清除費用該由誰扛,2008年,發生在高雄的鋁碴事件(島414集:黑色恐怖),地主的倉庫也被以同樣的 手法棄置鋁碴,阿摩尼亞惡臭隨風逸散,附近民眾抗議不斷,但主謀張家翔、張德輝兩兄弟,早就不見人影。當時的高雄縣環保局以廢清法71條,認為簡先生有「容許或重大過失」,要求他自行清除,否則就由環保局代為處理,費用可能要3000多萬,未來將向他求償,簡先生身心俱疲,一度想不開。
後來高雄地檢署著手偵辦後,終於抓到犯罪集團。只是鋁碴還是繼續堆著,產出鋁碴的22家業者不斷上訴,司法程序冗長。高雄市環保局只好考慮,先進行清除,再向業者和張氏兄弟求償。
高雄市環保局最後共清了9400多噸,花了2937萬,法院裁定,22家業者須負擔1740多萬,張氏兄弟和仲介租屋的人,負擔1195萬,但他們名下根本沒有資產,只能從他們在監獄勞動的微薄收入,每個月扣個幾百塊。
簡先生的倉庫現在已經閒置,很難看出當年的模樣,因為清除需要,側面牆壁被拆掉,門戶洞開,中間的倉庫已經不見,只剩下基座,土地中央一個大水池,是泥土被挖走賣掉後埋進鋁碴,清除之後遺留下來的。簡先生的倉庫幾乎全毀,但至少全身而退。主謀張家翔與張德輝,幾年的牢獄之苦,換來海撈千萬,但他們欠市政府的1100多萬,還要得到嗎?
彰化埤頭的桶裝廢液,該怎麼處理?基於安全顧慮,縣議員李俊諭建議由環保局代為清除,因為閃火點低,萬一發生火災,附近又有工廠,將造成重大財產損失。但環保局認為,安全上沒有問題,而且就算環保局代清除,源頭的兇手沒抓到,地主可能還是要負起責任。地主吳女士表示,政府對環保廢棄物監督不周,遇到事情怪地主,雖然他們出租也有責任,但他們也不願意出租給別人堆放廢棄物,誰會那麼笨呢?
廢清法中,針對廢棄物隨意棄置,包括產出企業、清運處理業者和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使用人,必須負起清除責任,但廢棄物的主管機關:環保署和環保局,以及工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主管機關:經濟部,難道都沒有責任?
台南社大發展學會理事長黃煥彰認為,地方環保局和環保署,應該承擔部分責任,因為他們在稽查或追蹤的過程,其實沒有盡到責任。廢管處長吳天基則表示,環保單位某種程度是受害者,面對這些污染問題,他們不但疲於奔命,有時還得動用警察和司法單位。彰化和雲林的案子,若遲遲無法破案,誰該負責清除?是無辜的地主嗎?而政府又該負多少責任?
※本節目將在週一晚間10點於公視首播,週六上午11: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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