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呂翊齊/化解原民資源利用與保育的治理矛盾──將解殖納入環境行動
今年1月中,地球公民基金會藉著執行長李根政執筆的《台灣山林百年紀》新書發表會,於台北慕哲咖啡舉辦森林論壇,邀請林務局長林華慶以及泰雅爾民族議會秘書長歐蜜‧偉浪牧師,分別以官方和原住民族的立場前來就山林議題進行對話。我有幸作為這場論壇的主持人,遠望台灣山林萬年歷史,近觀百年殖民,而囿於時間限制,我們都理解這場論壇的象徵性意義遠大於實質討論。這篇短文寫在論壇之後,並非再次突顯如此場合的難能之處,相反的,希望點出一些持續存在的困境和反省。如我在開場引言特別給予在場聽眾的提醒:之所以將這場論壇定義為三方對話,正是因為過去百年殖民的歷史結構中,國家的林業與山地開發、環境組織的山林保護行動,以及原住民族權利運動三者錯綜複雜、相互牽引的關係,至今仍然嚴重缺乏對話空間。彼此時而對峙衝突、時而合作交織,經常使論者難以釐清何謂公益,又何謂正義;時值今日,資源的利用與保育,這二者相互拉拔的張力仍舊是環境政治的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