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立院「內規」擋採訪 獨媒籲儘速修改違憲條文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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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立院「內規」擋採訪 獨媒籲儘速修改違憲條文

2015年05月07日
本報2015年5月7日台北訊,編輯室整理報導

今年3月底,立院開始執行「管控」媒體措施,根據立法院長王金平於2014年4月10日,核定修正通過的「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立院只讓「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案」的機構進入採訪。

此「內規」讓包括「環境資訊電子報」、「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苦勞網」等非營利獨立媒體,以及不隸屬商業媒體的獨立記者,皆不得申請立法院採訪證。7日上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聯合多個獨媒、獨立記者召開記者會,控訴立院限縮採訪權違憲,要求停止阻擋獨立媒體、獨立記者進入立院採訪,立即開放換發採訪證;並儘速檢討「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於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修改違憲條文。

對此,立法院會客室及公關室回應:一切依規定辦理。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聯合多個獨媒、獨立記者召開記者會,控訴立院限縮採訪權已違憲;攝影:彭瑞祥

憲法保障新聞自由  立院規定明顯違憲

依大法官釋憲釋字第689號載明「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因此,不分媒體性質為何,皆該有進入立法院採訪之權。

而立院所訂定之「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其法源不過是「立法院採訪規則第三條」的行政命令,既違反「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委員會應公開舉行之原則,更違反憲法所保障的新聞採訪自由。

對此,獨立記者李惠仁表示,修過公民課的人都該知道,憲法位階大於法律,又大於行政命令。立院秘書處以行政命令凌駕憲法,彷彿已成箝制新聞自由的「東廠」。

同樣身為獨立記者,耕耘「環境報導」部落格多年的朱淑娟表示,現在行政院開記者會也都會邀請公民記者採訪,或發送新聞稿,反觀理應是最高民意機關的立法院,卻成為最不民主的地方;朱淑娟強調,其實不只獨立媒體、記者無法換證,連諸多著名專業雜誌如:天下、商業週刊、今周刊等刊物記者,也只能換到臨時採訪證,採訪權利也受限。

身分認定自由心證?  記者抨立院法規執行標準不一

除了相關法規有問題,苦勞網記者王顥中也指出,立院的執行人員似乎常以「外表穿著」、「有無記者架勢」等因素來判斷身份。王顥中表示,記者身份應以是否從事「新聞工作」來認定,而非聘任機構。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則說明,立院的法規要求有商業登記,但如公視、原視、中央社等亦無商業登記,因此根本搞不清楚立院界線在哪裡?現在似乎是規則亂訂、執行人員對規則的理解又不一定清楚,立院應對此有一個說明,解釋到底採訪規則到底為何?

立院不給訪  嚴重影響環境法案監督

本報主編詹嘉紋表示,首次被阻擋無法換證後,與立法院公關室聯絡確認,對方卻回覆何不改登記為商業團體?詹嘉紋認為這「像是受到歧視」,即便在環境領域報導耕耘15年,因非商業媒體,就得受到差別待遇,實在很不合理。

本報記者賴品瑀也重述其3月30日前往採訪卻遭拒的經歷,雖然3天前還能順利換證、換證人員也知道其記者身份,但最後仍須出動立委協調才能順利進入;賴品瑀指出,若往後僅能透過立委「協助」,當碰到朝野皆涉入的爭議議案時,恐怕又將面臨無法採訪的狀況,不利監督環境相關法案,讓人憂心。

國會應回歸開放透明  洗刷黑箱臭名

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表示,公民應有監督代議士的權利,如採訪受阻,則黑箱弊端發生將無人知曉,立院應推動開放透明的國會,才得以保障民主。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則進一步呼籲立法院長王金平先拿出改革成果,再談挑戰總統大位,否則將洗不掉黑箱臭名;張宏林強調,政治人物說要接近民眾、網友,應立即讓各獨立媒體、記者進入採訪,並儘速修訂違法違憲的「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還給媒體新聞自由,別讓民主再走回頭路。

立法院稱規定未變  阻採訪係「新進人員不了解狀況」

針對獨媒訴求,據風傳媒報導,立院會客室表示自己只是執行人員,完全聽命公關室執行;公關室蔡先生則表示,此發放臨時證標準經院長核定,從未變過,對3月底以來陸續有獨立媒體遭阻,蔡先生表示「應是原先會客室人員退休,新進人員不太了解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