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農舍辦法 明訂三類「農民」才可興建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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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農舍辦法 明訂三類「農民」才可興建

2015年09月04日
本報2015年9月4日台北訊,詹嘉紋整理報導

※ 新增農陣看法。

為落實農地農用精神,內政部3日通過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訂三類資格的「農民」方可興建農舍。另一方面,購買、移轉農舍的規範,則切割留待農委會修正「農業發展條例」處理,將送入立法院審議。

農委會強調,此次修法,可有效解決非農民炒作農地、農舍及農地違規使用之情形,但對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權益完全沒有影響,期待社會各界與立院支持。

農舍開發應受更多管制。圖片來源:我們的島。
農舍開發應受更多管制。圖片來源:我們的島。

資格加嚴  真務農者才可擁農舍  

此三類「農民」包括:參加農保者、全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如農會、水利會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農業工作者等)、有心從農且有農業生產佐證資料者。本該長出糧食的土地上長出豪華別墅,影響的除了飆漲的地價,也衝擊國內糧食安全。歷經各界討論,內政部提出新版農舍辦法中,強調必須是「真農民」才可興建房舍。

而在購買農舍方面,行政院會3日也通過農委會所提「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明定從事農業生產一年以上,且無自用農舍的「農民」才能購買、接收他人名下的農舍。

盼遏止過去因非農民也可買農舍、變賣農舍給非農民,並炒作農田中的民宿、別墅,墊高農舍房價等等問題。

但草案中訂有「例外條款」,若農舍是透過繼承、配偶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贈與、法拍三種管道接收者,不限制必須是「農民」身分。但受贈與、循法拍購買者,若名下已有農舍,就不能再擁有第二棟以上農舍。

苗栗火速拆違建  民眾抗議「殘害假日農夫」

在內政部和農委會發布施行修法後,苗栗縣即於3日上午火速拆除獅潭鄉「林間雅境」違建案,逐一拆除十戶小木屋,住戶齊聲抗議政府矯枉過正,打壓「假日農夫」。

縣府工商處表示,該處全沒申請水土保持及建築等執照,違法使用山坡農牧用地。並表示本月將再拆除後龍及通霄二件違建案。

但據中時報導,也有當地住戶坦言,早在2014年購買時就已知是違建,而縣府知情卻放任建商擴建、銷售,有瀆職之嫌。

對此,苗栗縣工商處強調,縣府在2013年針對該建案違反水保法、區域計畫法分別開出八萬、六萬罰鍰,並依規定公告,消費者購買前也需向相關單位徵詢。

反對聲浪起  國民黨團:恐影響選情,盼暫緩推動

聯合報報導,農發條例修正草案對現況衝擊不小,已有不少農業縣市立委反對。國民黨立院黨團將舉辦黨政平台會議,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將到現場說明、溝通。

而因大選將近,國民黨團希望農委會暫緩推動。黨團幹部私下指出,農舍「豪宅化」是因地方政府未依土地使用分區主管權責,落實管理,「農舍農有」反倒是較枝微末節問題,農委會不應本末倒置。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則說,「農舍農有」阻擋青年返鄉務農,將使無農保資格青年投入農業困難。但陳保基表示,從事農業生產一年以上就能興建、購買、接手農舍,青年農民不受限。

農陣質疑:假修法掩飾真賣地

然而民間團體對此修法卻持不同看法,據自由時報報導,台灣農村陣線指出,此修正案只管興建申請人,對於買賣農舍者,則藉修正農業發展條例來約束。但因選舉將近,修法變數大,法未修前,非農民仍可買農舍,無法制止炒作。農陣質疑此舉為「假修法掩飾真賣地」。

農陣理事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對此坦言「非常失望」,農舍濫建漏洞沒變,刪掉承受人資格限制的修正案沒什麼作用,而農發條例修正要三讀通過很困難,徐世榮認為政府說要農地農用根本是「虛晃一招」。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將爭取這會期優先處理「農發條例」修正案,並堅決否認受到外界壓力,也認為將公告的辦法和預期「沒有落差」。

農陣批評,行政院及農委會同意修農發條例規範承受人資格,是將自己主管業務交給立法院去吵鬧、交給不在意農地農用的人處理,形同棄守農地農用政策。

6日農團將於宜蘭召開守護耕地守護家的論壇,討論下一步行動,不排除公布反對禁炒農舍案的立委名單。

作者

詹嘉紋

可能帶有天王星人血統,對地球人感到既好奇又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