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商業登記在案公司不能進立法院採訪?回應環境資訊中心及獨立媒體機構數月來提出之訴求,16日上午,立法院院會就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展開黨團協商,會議中針對立院限制採訪權一案通過「主決議」:《立法院採訪證件要點》違反憲法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建請」立法院秘書處於本會期內修正。
由於字面上的用語是「建請」,雖沒有實質拘束力,不過此決議是在院會級的黨團協商中通過,代表著全體立法委員的意見,仍有一定意義。
目前《立法院採訪證件要點》規定,採訪證核發對象僅限於「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案」的規定,排除社團法人與非商業性財團法人設立之媒體,也違反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89號解釋》有關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
對此,包括環境資訊中心、苦勞網、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焦點事件、民眾新聞網、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機構,以及獨立媒體人李惠仁、朱淑娟,均於5月間召開記者會批評,要求立法院取消採訪限制,落實新聞自由。
環境資訊中心亦於9月間發起網路連署,包括傳播學者輔大新聞系教授陳順孝、環境學者台大名譽教授鄭福田等、環團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等近700人均聯署支持。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於9月發起連署,呼籲立法院取消採訪限制。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
回應輿論訴求,立委尤美女、柯建銘、蔡其昌、陳亭妃等委員在今日的黨團協商中提出議案,「建請立法院於本會期內修正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以符合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之意旨」。此提案獲得通過,列於主決議中,請立法院秘書處需於本會期內,修正有違憲疑慮之《立法院採訪證件要點》。
「這是好事!」欣見此案有所進展,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表示,感謝提案立委重視且願意站出來捍衛人民的環境知情權,也感謝在連署期間給予支持的每個人。然此主決議並無拘束力,仍須各界持續關注,監督立法院於本會期完成採訪要點修改,把事情做對。
目前,環境資訊協會發起的網路連署仍在持續中,陳瑞賓邀請各界持續參與連署,要求立法院盡速回應立委決議,修改不合理的規定。連署網址 http://bit.ly/1TPkmG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