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起星國新公共建築必須取得綠色建築標章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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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起星國新公共建築必須取得綠色建築標章

2006年12月18日
摘錄自12月15日中央社新加坡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加坡政府決定從2007年起,只要是新的公共建築,都要採用綠色環保概念興建,建築物將安裝太陽能電池、可節省40%能源的節約能源照明系統、雨水蒐集系統與避免室內溫度過高的日照陰影系統等節水、節約能源環保設施,並取得「綠色標章」認證。

新加坡政府希望從政府與公共建築開始,領導採用綠色建築技術,國家發展部政務部長傅海燕呼籲,私人建築業在興建大樓與建物時,也應該遵循綠色建築的標準。傅海燕表示,將提供7000萬新元,來鼓勵私人發展商研究開發綠色建築相關技術,以讓整個建築產業升級朝向綠色環保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