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方案不夠多 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二階環評 卡在範疇界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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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不夠多 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二階環評 卡在範疇界定

2017年08月31日
本報2017年8月3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31日舉行「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工程計畫」二階環評範疇界定,不過由於替代方案仍遭環團與環評委員批不夠完整,爭論一個上午,仍無進入替代方案的實質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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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31日舉行「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工程計畫」二階環評範疇界定,賴品瑀攝影。

中部環團認為,要談此案之前,應該先釐清相關上位計畫,也有委員認為,雖然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不能決定上位計畫,但是至少要提供現有的上位計畫為何。

面對此案一直在範疇界定的階段打轉,小組召集人李公哲認為,在這個階段環評委員會也無法准駁,「有走下去才可能去否決它」,因此還是建議將相關爭議納入替代方案來展開討論。不過一個上午的時間過去,仍是沒有進度即散會了。

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工程,計畫將水源較豐沛的大甲溪、與水源較不足的大安溪「聯合輸水」,預計每日可增加供給28萬噸大台中地區用水。此案雖然在2010年通過環評,不過卻遭當地居民質疑又是為了中科搶農田用水,並展開訴訟,並在2013年遭法院以此案沒有進行二階環評為由,撤銷了環評結論,此案因此必須重新展開二階環評。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所送的重新提案,有大幅改變路線,原因是因為原方案本來要銜接的「后里第二淨水場」在2013年沒有通過環評,因此調整了大甲溪輸水的路線;再者,鯉魚潭水庫第二原水管工程也因為鐵路兩側禁限建的規定,而調整原訂埋設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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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水利署提出調整後的路線,但仍遭遇民眾與環評委員的質疑。翻攝自簡報資料。

此變更遭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的委任律師呂旺積質疑,已經不是同一個案子了,因此應該重辦環評,或是要環保署與經濟部兩部會確認過才算數。不過,環署綜計處則主張,由於環評結論遭撤銷,所以等同此案沒有完成過環評,也就沒有重辦環評的需要。

由於此案有用水權分配、越域引水安全問題等爭議,因此此次會議,上位計畫仍是遭環團與環評委員緊追。雖然中水局認為不管是中部水資源管理、石岡壩的去留問題,都需要5年10年以上去討論,也並非他們的職權。但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張豐年、台灣生態學會楊國禛等人,確認為「錯誤的前提必然會有錯誤的結果」應該先定調上位計畫。

尤其石岡壩的興建計畫有造成河川「上淤下刷」的疑慮,是否放棄仍無定案,更受到關注。中區水資源局陳弘凷表示,在河川興建堰壩的確會上淤下刷,因此目前在也沒在河川的主流興建的計畫了,但大安大甲溪聯合輸水工程只有取水,並沒有改變水文,應該與石岡壩的去留脫勾處理,不要一起討論。

前環評委員歐陽喬暉認為,像是多元供水方案、漏水率改善等,都應該納入評估。

「在上次的會議,我們就是不滿開發方式的替代方案那麼少。」李公哲表示,這是民間與環評委員最不滿的部分。因此會議最後要求除了開發路線的改變外,中水局也應該提出更完備的開發規模、開發方式的替代方案,例如檢視周遭再生水廠數座的期程、供應範圍,評估需求量調降的可能,或是改興建海水淡化廠等。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