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4縣長 沒人停下美麗灣」 全民認賠6.29億 環團籲監院咎責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歷任4縣長 沒人停下美麗灣」 全民認賠6.29億 環團籲監院咎責

2020年11月11日
整理:許祖菱(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案仲裁結果上月出爐,仲裁庭判台東縣府應支付6.29億元買回美麗灣。台東反反反行動聯盟及環保團體今(11日)赴監察院前高舉布條陳情,批評企業違法罪證確鑿,卻要由納稅人負擔龐大的國賠支出。

環團指出,美麗灣建築物法定價格僅有1億多元,卻判賠逾6億,要求台東縣政府公開鑑價報告。環團也要求監察院調查曾經手開發案的縣長,徐慶元、鄺麗貞、黃健庭等人,以釐清美麗灣BOT開發案的錯誤政策,應由誰負政治責任。

台東反反反行動聯盟與環團在監察院前陳情。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美麗灣建照註明造價1億元 環團質疑「何來6.29億」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指出,美麗灣的建築使用執照,清楚註明美麗灣建築物工程造價為「1億零71萬2924元」,儘管法定造價一般低於實際造價,但也不至於是1億與6億之差。

蔡中岳並提到,有建築師向他表示,曾在2006年蓋過一棟台北市的房子,法定造價280萬,實際造價660萬,差異僅有2倍多。

對此,台東縣政府多次回應,依據《仲裁法》公開這些資料需經美麗灣公司同意,但公司為了保障投資人權益不予公開。

蔡中岳不滿表示,賠給投資人的6.29億是全國納稅人買單,呼籲美麗灣公司與台東縣府雙方進行協議,公開鑑價報告接受大眾公評,否則應由監察院來行使調查權,以了解公職人員是否失職。

國賠應追究失職公務員 開發案歷任4縣長 沒人停下美麗灣

環團指出,《國家賠償法》中有追究失職公務員相關條款,台東縣府賠償廠商的經費,應對過去主政者提出咎責,也才能釐清爭議,還給現在的台東縣政府一個清白。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秘書長孫秀如強調,本案歷經徐慶元、賴順賢、鄺麗貞、黃健庭等4位縣長,除賴順賢為短暫代理,未對美麗灣開發案有實質助力外,其餘3位縣長,皆在任內以各種方式,協助美麗灣違法開發。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秘書長孫秀如,要求監察院協助人民調查與究責。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孫秀如表示,2004年12月時任縣長的徐慶元,與美麗灣公司簽下海水浴場BOT合約,並同意其將6公頃開發案切割為0.9997公頃以規避環評,並發給開發單位建照。

隨後,在鄺麗貞任職的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底之間,除了發生業者申請建照變更,將0.9997公頃還原為6公頃之外,還另外發生兩則弊端,一是業者偷跑先施工才補申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造成法律邏輯、科學邏輯謬誤,縣府卻護航通過;二是因前述情形,法院判定業者違反環評法應停工,縣府仍允許繼續興建。

2009年12月底至2018年,在黃健庭任內,法院更判定美麗灣之建照、補作的環評兩者皆無效,縣府卻無視此裁決,立即核發出建照、使照以續施工,並再次完成了法理錯亂的環評程序,致使最高法院第二度判決美麗灣渡假村的環評無效,縣府違法定讞,且不得再上訴。

孫秀如要求監察院協助究責。她提到,仲裁畢竟不像訴訟一樣公開透明,其過程完全隱匿,連「仲裁人」是誰都無人知曉,若未經歷任何嚴謹檢調追究,僅依仲裁人、縣府及業者三方私下協商及決議結果,便要全民支付6.29億元賠償,未來同樣的謬誤事件恐會繼續發生。


反反反行動聯盟巴奈呼籲公開仲裁資訊。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巴奈:不願公開仲裁資訊 等同照顧財團、欺負台東人

反反反行動聯盟巴奈表示,台東縣政府若不願公開仲裁資訊,等同是照顧財團卻欺負台東人,當初這6公頃土地租給美麗灣業者才3萬,業者違法後要錢,政府又給了錢,卻未見任何公務員需要為違法負責,質疑當中是否有弊案。

巴奈認為,這些錯誤已衝擊台東的發展,呼籲接下過往燙手山芋的台東縣長饒慶鈴再次傾聽台東人的心聲,公開仲裁資訊保障公眾權益。巴奈也提到,建築物拆與不拆之間是光譜而非二元對立,邀請台東縣府積極與民間展開對話,重新規劃杉原灣願景。

台東歷任縣長與美麗灣渡假村爭議事件比對 by 環境資訊中心公共檔案區

作者

許祖菱

大學就讀傳播學系,現在是文字/影像/翻譯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