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爐底渣摻水泥後 合法回填彰化農地 立委批:環署大開法規後門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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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底渣摻水泥後 合法回填彰化農地 立委批:環署大開法規後門

2021年02月22日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黃思敏報導

近年來缺乏再利用途徑的焚化爐底渣,頻傳大量違法棄置於農田。今(22日)立委陳椒華與環團召開記者會,痛批環保署竟大開底渣再利用法規後門,允許底渣在添加少許水泥後,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的名義回填農地,對此陳椒華呼籲農委會修法明定罰則,要求環保署將不當條文刪除。

環團揭露,彰化縣率先利用法規漏洞,核准焚化底渣回填農牧用地,目前已有三個場址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的名義,將合計高達2萬5958公噸的焚化爐底渣回填到農牧用地,現場測出數種重金屬嚴重超標,遇水恐溶出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彰化縣芳苑鄉已有三個場址,以菇類栽培場整地工程等名義,將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回填到「農牧用地」
彰化縣芳苑鄉已有三個場址以菇類栽培場整地工程等名義,將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回填到「農牧用地」。照片提供: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底渣再利用法規修出漏洞  竟能合法回填農地

全台24座焚化廠每日燒掉近2萬噸垃圾,每年產生近90萬噸底渣。過往底渣主要透過掩埋處理,近年來隨著掩埋場逐漸飽和,環保署積極推動底渣再利用,將底渣處理成再生粒料,應用於道路填築等公共工程用途,盼讓廢棄物成為資源,並增加底渣去化管道。

環團根據公開檢測數據指出,焚化底渣再生粒料的重金屬溶出值往往有超標的狀況,包含總銅、總鎘、總鉛、總汞等毒性很高的有害物質。因此環團雖支持焚化底渣再利用的循環經濟,但強調不該用在環境敏感地區。

《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中明定,焚化再生粒料不得用於農牧用地,然而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卻不受此限制。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2016年焚化底渣非法回填在魚塭等事件,促成環保署修正該法,針對最常被濫用的「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限縮使用地點,卻未同等管制2017年後新納入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

謝和霖指出,一般混凝土每立方公尺的水泥用量為400公斤,CLSM為200公斤,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則是125公斤,「連水泥拌合量較大的CLSM都受到使用區位限制,更危險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可以不受限制嗎?」

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完全看不到拌合水泥加工後應有的膠結凝固狀態,肉眼看來與的焚化爐底渣裸料的細沙及顆粒物無異,還會隨風飛揚四散。
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經拌合水泥加工後應呈現膠結凝固狀態,環團實地現勘卻發現其與焚化爐底渣裸料的細沙及顆粒物無異,還會隨風飛揚四散。黃思敏攝

彰化縣率先核准底渣回填農地  實測重金屬嚴重超標

根據環保署焚化再生粒料流向系統,目前全台只有彰化縣核准焚化底渣可回填農牧用地。然而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日前接受上下游採訪時竟語出驚人:「台灣農地那麼多,都不給倒要怎麼辦?」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吳慧君指出,目前彰化縣芳苑鄉已有三個場址,以菇類栽培場整地工程等名義,將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回填到「農牧用地」,合計使用的焚化爐底渣已高達2萬5958公噸。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直批江培根離譜,他指出彰化溪州垃圾焚化爐每年約產生4萬噸底渣,芳苑一處養菇栽培場就用了8365噸,占全年產量的1/5,「地方環保局為了處理焚化爐底渣一定都想破頭,難道環保局長為了解決底渣無去處的問題,變相利用法規漏洞,鼓勵民眾在農地回填焚化底渣?」

日前(9日)環團實際到養菇栽培場現勘,指出現場所謂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完全看不到拌合水泥加工後應有的膠結凝固狀態,肉眼看來與的焚化爐底渣裸料的細沙及顆粒物無異,還會隨風飛揚四散。

環團在現場以XRF手持式分析儀檢測,驗出多種重金屬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其中鋅測出4390ppm,超出標準值600ppm的7倍;銅測出1646ppm超出標準值200ppm的8倍,依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應被列管為「農地污染控制場址」。

吳慧君指出,案場回填深度約30公分的再生粒料,且下方直接接觸土壤,「焚化底渣如果要進入掩埋場,都要有阻隔層防止滲出的水污染土壤與地下水,這裡看起來連掩埋場都不是,環保署是不是讓農地變成合法的棄置場?」

彰化縣養菇栽培場驗出多種重金屬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立委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彰化縣養菇栽培場驗出多種重金屬超過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立委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立委:環保署不當法規凌駕農委會函釋 

立委陳椒華痛批環保單位為了去化焚化底渣,大開再利用法規後門,讓原本限制不可用於農地等地點的再生粒料,可於添加少許水泥後進入農地,明顯牴觸農委會「農地只准回填適合農作物種植之土壤」的函釋。

根據農委會的原則,農地只能回填適合種植農作物的土壤,就連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等非有害的廢棄物都不準回填農地,如今環保署法規漏洞,卻使含重金屬及戴奧辛的底渣,能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的名義合法堆置於農地上。

陳椒華要求農委會要將函釋入法並制定罰則,避免其他部會和縣市政府用法規漏洞危害農地安全;農委會、環保署在二週內召開公聽會討論,並盡快刪除《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中的不當條文;環保署督察總隊應盤點各縣市農地使用「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的情形,並儘速清除;環保署於一週內行文各縣市政府,農地一律停止許可及使用「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

立委環團訴求農地禁填廢料應入法,現有農地底渣儘速清除。黃思敏攝
立委環團訴求農地禁填廢料應入法,現有農地底渣儘速清除。黃思敏攝

作者

黃思敏

用容量小小的腦袋練習傾聽與放空,希望所有的溫柔與善良都能被好好地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