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乾貯場卡關10年 法院判台電勝訴 新北市應核准水保計畫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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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乾貯場卡關10年 法院判台電勝訴 新北市應核准水保計畫

2023年03月17日
整理:李蘇竣(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第一核能發電廠(核一廠)除役的關鍵「乾式貯存」設施,因新北市政府不予核可相關水土保持計畫,遲遲無法完工啟用,卡關超過10年。台電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16日)判決新北市府敗訴,應核准台電的計畫。全案仍可上訴。

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因新北市政府不予核可水土保持計畫,遲遲無法啟用。資料照。照片來源:台電提供

乾貯計畫卡關逾10年 台電告贏新北市府

核一廠已進入除役階段,為了將廠內燃料棒移出進行中期貯存,台電公司規劃興建「乾式貯存」設施,在2010年提出「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卻遭新北市政府認定未依水保計畫施工,多次要求修正後仍不予核定,導致乾貯設施期程延宕遲遲無法啟用,除役工作也隨之延期。

台電多次訴願未果,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北高行昨(16日)判決台電勝訴,認定台電已照新北市府要求修改計畫,新北市沒有理由不予核定,新北市府應核准台電計畫。全案仍可上訴。

前後補正13次仍不放行 法院:水土保持與存放核燃料無關

北高行說明,台電辦理相關水保計畫,早在2010年就通過新北市府審查並核發施工許可證,後來台電第一次申辦水保計畫變更也獲准,於2013年完工。然而,新北市府展開完工檢查時,認為台電未依計畫內容施工,台電便辦理第二次變更設計,依照新北市府意見修正相關內容,但前後卻四度遭到新北市府駁回。

法院認為,自台電提出申請以來,已依新北市府要求提出13次補正資料,但新北市府每次不予核定的理由仍相同。其中所稱的乾華溪侵蝕區範圍、邊坡穩定及地下水位調查部分,均已經新北巿府2010年間核可,台電也已做相當的補正,不予核定台電申請的理由不存在。

判決指出,乾式貯存場雖然是為了核一除役,核能安全的主管機關應為原能會,該水土保持計畫是因為開挖山坡地、預防水土流失而提出,新北市府審查範圍應依水土保持法等技術規範,不得因涉及存放核廢料等疑慮為由不予核可,審查已混雜與水土保持無關的審酌因素,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水保審查有安全疑慮 新北市府將再提上訴

新北市農業局回應,本案水保計畫未經專業技師審查通過,法院判決請市府核定,有違水保審查程序,為確保貯存場邊坡安全,收到判決書後將提起上訴。

農業局強調,台電核一乾貯水保設施工程被新北市府查獲未按圖施工,已依法裁罰6萬元,台電未依審查意見修正,為確保全民安全,請台電修正並按圖施工。

台電公司也隔空喊話,盼新北市政府儘速依判決核定本案,使除役作業能安全順利進行。台電將依核定之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確實執行,並全力配合新北市政府完工檢查要求,以確保核廢貯存安全。

作者

李蘇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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