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兩部機組均已停機多年。核一廠1號機是在2014年12月大修,因核燃料束把手鬆脫事件而停機;2號機則在2017年6月因豪雨造成電塔倒塌後停機。
不過,原本要將反應器爐心的燃料棒移到乾式貯存的工作,因乾式貯存設施還未取得新北市政府的水保完工證明,仍然無法啟用。台電表示,會持續跟新北核能安權監督委員會溝通,希望盡快讓乾貯設施啟用,才能順利移出反應器爐心燃料,並進行後續的除污與除役工作。
核一廠的室外乾貯於2013年完成並申請竣工審查,但被新北以水保為由連續卡關,今年二月台電訴願雖二度勝訴,但仍與新北進行後續的答辨。台電表示,第2期的室內乾貯設施完成後,就會將全數用過核子燃料都移到室內乾貯設施。

核一廠兩部機組裝置容量皆為63.6萬瓩,運轉40年間1號機累積發電達1,625億度,2號機則發出1,754億度,共發電近3400億度。
台電表示,核一廠是台灣首座核能電廠,每年平均提供超過200萬家戶年用電量,協助國家度過1970年代石油危機造成的經濟衝擊,帶動台灣經濟發展。
25年除役工作展開
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能電廠應於預定永久停止運轉前3年,提出除役計畫,經原能會審核發給除役許可後,於25年內完成除役作業。
原能會表示,於2015年11月25日收到台電公司提出的核一廠除役許可申請與相關文件,並於2017年6月28日審查通過「第一核能發電廠除役計畫」及「第一核能發電廠技術與管理能力及財務基礎評估報告」。台電公司今年7月4日提出環保署認可的環境影響評估及相關資料。原能會審查後,確認核一廠除役作業規劃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所以依法核發除役許可。
台電表示,25年的除役作業將分四個階段進行,分別是(1)8年除役過渡階段,興建第2期室內乾貯設施及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並執行除污作業。(2)12年除役拆廠階段,拆除反應爐及汽機組件等。(3)3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進行廠區環境輻射狀況最終偵測。(4)2年拆除剩餘建物、廠址復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