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兒少告贏美國州政府 蒙大拿州氣候訴訟的判決結果與意義為何?
2020年,16名美國蒙大拿州的青少年控告當地州政府在審查化石燃料開發許可時,未將地球暖化造成的衝擊納入評估,違反了蒙大拿州憲法保障的「清潔和健康環境」權利。經過三年的訴訟,在今年(2023)8月州法院宣布16名青少年原告勝訴。
這場「海德訴蒙大拿州案」是美國首例進入實質審理程序的氣候訴訟案,也創下了美國史上第一起勝訴的氣候訴訟案例。州法院的法官西利(Kathy Seeley)認同原告所提出的「確保穩定的氣候狀態」也是州憲法所保障的「清潔和健康環境」權利。州政府則認為蒙大拿州所製造的碳排放對全球氣候的影響微不足道,表示將提起上訴。
這項法案可謂實踐氣候正義的里程碑,也對於美國甚至全球的氣候訴訟帶來極大的鼓舞,並且帶來多樣的影響。這起案件作為美國氣候訴訟的先例,也推動了其他遲遲未開庭的氣候訴訟案件,例如:在夏威夷的一場氣候訴訟案確定將於2024年進行審理。除此之外,這起氣候訴訟案也代表法院認可了氣候變遷科學,不僅肯定了氣候變遷是人為造成的,更進一步確認氣候變遷的主要元兇就是化石燃料。為未來的氣候訴訟奠定良好的科學基礎。
然而,這起氣候訴訟案是蒙大拿州的判決,其判決結果僅適用於蒙大拿州,並仍有可能繼續上訴甚至被推翻。關注此案的Breach Collective律師卡勒布(Nick Caleb)表示:「這次法院裁決的結果確實令人振奮,但我們無法靠法院獨自解決氣候危機。」
回顧台灣的環境訴訟:六輕公害訴訟
回到台灣,雖然目前沒有氣候訴訟的法規,但過去仍有不少與環境相關的訴訟案件,例如:六輕空污公害訴訟、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污染訴訟案等等。其中六輕是全台灣最大的煉油廠,年產值高達1.5兆元,佔全台灣GDP的一成,這種高利潤的背後是長期排放高致癌風險的廢氣、犧牲鄰近居民的健康而來。
2015年8月,由台西、麥寮等地區受害人組成的「台西鄉六輕污染傷害聯合求償自救會」,控告台塑、台塑石化、台化等共五家位於六輕園區的主要公司,並提出因六輕的空氣污染傷害了居民身體健康,要求民事損害賠償。
然而,台塑卻在法庭上主張,原告需要提供具體證據,包括「何年何月何時、從哪根六輕煙囪、吸到哪個物質、吸入多少劑量,才導致罹患哪一種癌症」,以及致癌物質的濃度、劑量和接觸時間等,以進一步確定應由誰負擔損害賠償的責任。這樣嚴格的「因果關係」舉證,讓居民忍不住反駁:「這連神明都做不到」。而目前六輕訴訟中的三案,也都因法官認定「空氣污染與居民罹癌無直接因果關係」而駁回,求償多年依然未果。
六輕空污受害者法律扶助律師團詹順貴律師表示:「環境公害訴訟常不利於受害者,強調自然環境不同於實驗室,因此很難證明單一原因導致單一疾病的因果關係。其次,受害者無法進入工廠並無法獲取監測資料,而相關證據多由企業掌握。」詹順貴指出,法官應轉變舉證責任,效仿日本公害事件中發展出的「事實推定說」及「流行病學因果關係」,由六輕提出證據證明原告推論的因果關係有誤,以減輕弱勢處境的原告舉證責任。在其他公害訴訟案件中如台南石化污染案、桃園RCA污染等,法院都引用這個理論。
全球氣候訴訟遍地開花 如何在永續路上不遺落任何人?
1972年聯合國所簽訂的《人類環境會議宣言》中提到:「人類有權享有在尊嚴和福祉的環境中,享受自由、平等和充足生活條件的基本權利,同時負有保護和改善當代及未來世代環境的責任。」意味著居住在乾淨、健康和永續的環境中是受保障的基本人權。
從蒙大拿州到台灣的案例,我們可以看見氣候、環境訴訟在氣候運動和環境權保障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侷限。無論如何,透過法律途徑已經成為新型態的氣候運動形式,在聯合國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提出的報告書中也提到,自2015年以來,氣候訴訟案件快速成長,成功促使政府採取更積極的氣候政策。台灣在面對氣候危機上,也需要健全的權利救濟途徑,才能在往永續未來的路上不遺落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