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層通過永揚掩埋場 自救會促撤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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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層通過永揚掩埋場 自救會促撤案

2009年02月13日
本報2009年2月13日台北訊

台南縣東山鄉烏山頭水庫邊不當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一案,監察院已於去年10月29日完成調查,認定環評書多數錯誤,應重新環評,但台南縣政府至今仍未重新進行環評。監察委員劉玉山、錢林慧君昨(12日)與台南縣政府會談,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前往陳情,除提出永揚場址斷層通過事證,也再次舉發六甲垃圾場污染地下水,要求監委積極調查。

自救會指出,永揚掩埋場環評書所採用之中油出版地質圖,明知該場址極可能有斷層通過,卻偽造文書刊載錯誤位置。自救會提出圖譜、地調所公文及大比例尺之立體航照圖,二維地電阻資料,皆顯示永揚場址有斷層通過,請監委調查永揚偽造文書、提供不實資料,並要求縣府依行政程序法撤銷永揚廢棄物掩埋場案。

東山鄉嶺南村村長陳顯茂表示,環保署調查報告明載,六甲、柳營鄉區域性垃圾掩埋場之地下水位為地下2─3公尺左右,而東山鄉永揚掩埋場址的地下水位也是地下2─3公尺左右,二處都非常接近斷層,且至今二場址仍有豐沛地下水,垃圾場不能設置於地下水豐沛處。

陳顯茂表示,根據環保署2007年的「監測井管理及高污染潛勢地區地下水質調查計畫」,其中台南縣六甲、柳營鄉區域性垃圾掩埋場之二個地下水監測井,已發現導電度、氨氮、總有機碳、總硬度、總溶解固體物、硫酸鹽等超過飲用水水質標準,而該垃圾場離烏山頭水庫水源區僅100公尺。

自救會日前採樣送公信單位檢測,發現六甲垃圾場北側之地下水Ph值達8.1及8.3,導電度達7410μmho,比農業灌溉用水高出10倍;而六甲垃圾場南側(烏山頭水庫水源區)的導電度達2000μmho以上,高出農業灌溉用水3倍,鐵及錳也超過飲用水水質標準10倍以上,極可能已污染烏山頭水庫水源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