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石化環評大會結論進二階環評 引爆石化產業未來的論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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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石化環評大會結論進二階環評 引爆石化產業未來的論戰

2009年06月26日
本報2009年6月25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前言:原擬落腳雲林縣台西鄉的國光石化,去年2月環評審查時決議進入二階環評。事後國光石化重新選址彰化縣大城鄉(大城海埔地工業區),以新案重送環評審查。6月9日第一次審查時決議,因此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依環評法第8條規定,審查結論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

依「環評審查委員會專案小組會議作業要點」規定,環評審查程序分專案小組、環評大會,在專案小組審查的結論,要再經過環評大會確認才算塵埃落定。距離6月9日專案小組審查才兩周,環保署火速將此案排入今(24)日環評大會。

(記者註:環評法原設計程序,大會只是確認專案小組決議,並非實質審查,通常不會推翻專案小組決議。但近年來爭議案件太多,專案小組與大會的位階已混亂,因此現在的大會其實具有「複審」性質,大會推翻專案小組決議的案件相當普遍。環評大會變成正反雙方另一個決戰的戰場。)

環評大會結論 國光進入二階環評

今天雖然有委員、環保團體認為,國家未來石化政策進一步釐清前,不應進行個案開發審查,應先請工業局提出「政策環評」審查後,再審查國光石化。但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強調,依法目前並未強制政策環評未做前不得審查個別開發案,最後大會結論依專案小組審查結論進入二階環評。

(記者註:依「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第3條規定,應實施政策環評的項目包括:工業政策、水利開發、能源政策、交通政策、畜牧政策...。環保署過去未強制規定已飽受批評,日前發文各部會,99年12月以後,以上政策如未實施政策環評前,不得審查個別開發案。)

(環保署未依法行政,有何說詞自訂99年底這個期限?又怎能大言不慚拿違法的自訂期限,幫國光解套不必先政策環評?)

大城海埔地專用港 也進入二階環評

另外,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37、23、39條規定,工業局設置「大城海埔地工業區專用港」給國光石化專用,此案與工業區開發不可分,因此與工業區同步進入二階環評。

二階環評最快4到6個月後才能開始

依環評法第8條規定,二階環評審查程序,首先應在開發場所公告環評書至少30天、在報上刊載開發單位訊息、舉行公開說明會、之後15日內接受民眾表達意見。這些程序都結束後舉行「範籌界定會議」,會中討論二階環評應監測及審查事項,然後才能進入實質審查。

「範籌界定會議」相當於行政程序法中規範的「行政聽證會」,是環評會中最重要的公民參與機制。應邀請機關、團體、學者、專家、居民代表共同界定。有時範籌界定內容各方無法取得共識,時間拖相當久。

不過,昨天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已提出「預計的環評時間表」,他說行政院是希望明年3月能完成(他強調這是行政院的好意),他自己預計的時間表是民國104年第一期可以量產,以此往前推,明年底前應要通過環評。

●所謂「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進入二階環評的原因有15點(記者註:這些只是參考項目,二階環評該審什麼還要由範籌會議界定,環評委員無權過問)

1.應再詳細評估區位替代方案及零方案

2.應再評估對海岸地形(包括潮流、漂砂、海岸侵蝕、游積及海岸變化)之影響,並應提出因應對策

3.應進行水工模型試驗

4.應再評估對濁水溪排洪之影響

5.應再說明浚填數量、時程及作業之規畫,並評估其環境影響

6.應再就鄰近開發計畫如中科四期、六輕、二林精機等工業區之空氣汙染物影響進行加乘效應評估

7.應再評估對海域水質及生態之影響,並提出因應對策

8.應再評估對漁業之影響,並研提補償措施

9.應提出工業安全衛生緊急應變管理計畫

10.應提出綠色生態港之規畫(含棲地補償措施)

11.應再確認監測數據之檢測品質

12.應比照中科三期做出環境綠色帳,交代國光石化經濟貢獻

13.外部成本內部化,開發的收益與付出的代價為何。二階環評進行時就要把未來政策方向,包括內用、外銷比例交代清楚

14.用水、汙水、排汙量等產業關聯的乘數效應

15.評估潮差可能的影響

石化產業方向未定前 是否應審國光案

環評委員郭鴻裕表示,工業政策應先釐清,因為工業區設置條例中並無大成這個區塊,而且濁水溪出砂量大不適合設工業區,台塑鋼已撤案,工業局的政策事由應說明。

濁水溪出海口北有國光、南有六輕,產生「雙港效應」,在3公里範圍內竟然有兩個國際輪船可以進出的港口,這是國際大笑話,這種工業區設置大有問題。

郭鴻裕表示,他可以理解大成的農業不是那麼好,以及民眾對開發的期待,但國光石化這個案子影響國家政策,在國家石化政策不明下,工業局應先擱置此案,等政策出來後如果環評委員接受,才能再往下走(審個別開發案)。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認為,國光區委選擇有問題,不應進入二階環評,應直接退回。總幹事施月英,代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聖崇提出,基於程序正義,應先實施工業政策、水利開發政策的政策環評,否則不應審國光案。

如果政策環評認為石化業不適合台灣

工業局表示,石化業政策環評預計今年可完成初稿,明年初送環保署審查,預計明年6月可完成環評程序。工業局跟環保署說法一致,法令並無規定,未做政策環評前不能進行個案審查。

立法委員田秋堇反問,如果政策環評評估後發現石化業不適合台灣?那今天審國光不是浪費大家精神?她說,中區水資源這麼嚴竣,「一個湖山水庫已經大戰300回合」。

台灣能做水庫的資源有限,國光雖然投資5000億,土地資源是不可逆的,石化業已經是夕陽產業,業者如果把汙染留給台灣,製造的產品拿去外銷,「那是出賣國土的輸出。」

石化產業未來大辯論

環評委員游繁結說,有專家說石油再40年就用完了,石化工業發展是否有考慮這個。環保署長沈世宏要求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針對這點說明。

陳寶郎語驚四座,他說自己在中油40年了,很多專家都評估過,「專家如果那麼厲害,也不會有金融風暴,沒什麼專家。」

他說,現原油每天用8890萬桶,但一直都有新油田發現,且技術進步,可以開採的醞藏量更多,一直在增加。他強調,國光投入5000億,其中中油股份43%、民間57%,民間動不動投入1000億,如果失誤,公司會倒掉,「我們已做相當考量。」

田秋堇接著追打,全球石油愈來愈少,就算發現新油田開採成本也走高,現在連石油產出國也想發展石油中下游產業。台灣還要投入三四千公頃土地去做石化業,不知如何說才好。「如果你有三四千公頃地、5000億,應做什麼才是永續的?」

陳寶郎立刻反擊,「我要關心的是我們的投資者,成敗自己承擔。」林素貞聽了很不高興,打斷陳寶郎的話,「成敗不是由你,你只用4元買一度水,你一天要多少水?」(國光每天要用水40萬噸,目前全彰化用水也才38萬噸)

(記者註:一般家庭一度水約13元左右,政府用納稅人的錢補貼企業用便宜的水,把地便宜賣給企業,拿納稅人的錢免費幫企業建港口、開發水庫,還有環境的損害,請問企業賺錢回饋誰了?這筆帳要怎麼算?這種用促產條例投資的企業,又有什麼資格說成敗他自己承擔?)

區位爭議大 應有替代區位

環評委員林素貞表示,去年2月國工案已進入二階環評(原在台西),當時要求的附條件比現在少太多,「為什麼不要?」如果當時開始做現在可能已經結束了,現又跑出雙港問題,「這港是你們的嗎?」為何兩個港不能一起用(麥寮)。

郭鴻裕問,「基地是否還有調整空間?」6月9日專案小組會議時環委建議,區位能否北移到彰濱工業區,或再往北移一點。綜合評估環委所提的替選方案,王功外海的優點是距離濁水溪出海口較遠,可稍減緩漂砂問題。而彰濱工業區是早已填海造地的工業區,不必再損失一塊濕地。

陳寶郎今天承諾一定會仔細評估,「沒有一定要怎樣」,但他強調彰濱工業區已確定不可行,原因是石化廠與彰濱當時規畫的產業類別不符。但如果是區位再往北一點,他認為不排斥,可以研究看看如何降低負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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