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09日
摘譯自2009年4月8日ENDS報導,呂苡榕編譯,莫聞審校
面對歐洲亞洲競爭,歐盟執委會日前發布水產養殖業復甦計畫。執委會強調儘管嚴格的環保法規阻礙產業發展,仍應維持高環保標準,成員國應遵守「歐盟水資源架構指令」(EU 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於年底前真對貝殼養殖業水質訂定國家級河川管理計畫。執委會雖未提出新的水污染管制標準,但仍表示不排除在未來強化法規架構,並將生態標章與相關準則。
※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