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大會,兩週來歷經馬拉松式的談判、協商拉鋸戰,終於在上週六(10/30)凌晨,通過了《名古屋議定書》(Nagoya Protocol (on ABS) )與《愛知目標》(Aichi targets),分別就全球基因資源的管理和保護生物多樣性提出了具體的規定和目標。
上週五深夜,也是大會的閉幕日,然各國代表談判協商意見不一致 ,工業發展國家vs.發展中國家僵持不下,眼看達成協議之時遙遙無期,會場瀰漫著緊張氣氛。而後大會主席,同時也是日本環境部部長松本龍(Ryu Matsumoto ) 以其撰寫推薦的版本,成功協調各方,得到各國部長及官員支持。
《名古屋議定書》是規定遺傳資源利益分配規則的新國際協議,通過適當的資金援助和技術合作來保護生物多樣性,實現生物遺傳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其目的在於保障生物遺傳資源利益的公平分配。
該協議決定就共享基因資源的獲取和受益建立一個國際機制,為各國獲取從真菌、植物到動物基因資源的合作制定了基本規則。協議中規定了源自基因資源的利益如何分享,要求各國政府開始考慮對過去多個世紀以來發展中國家的基因資源被收集、利用而應該獲得補償的問題。而利益分配對象僅限於協議生效之後利用的生物遺傳資源。同時為加強監管,防止不正當取用,協議中明定遺傳資源利用國須設立至少一個以上的監管機構。
而《愛知目標》則制定了一個保護生物多樣性十年行動計劃。計劃要求全球在2020年底前,至少保護17%的陸地和10%的海洋,並消除受威脅的物種所面臨的滅絕風險。2020年前達成的近期目標是,「有效保護生態系統目標,各國應採取行動阻止破壞行為」;到2050年前實現的長遠目標,則是實現「人類與自然的和諧共存」。
另外聯合國「國際生物多樣性十年」計畫,也於上週五晚間通過,將訂2011年~2020年為生物多樣性十年,除了持續提高公眾對生物多樣性的瞭解,也鼓勵締約方充分參與、配合此計畫。
努力保護生物多樣性對世界各地的企業產生重大影響,此與欲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京都議定書》目標相似,往後將越來越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也將左右接下來在墨西哥坎昆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會議」(UNFCCC - COP 16)中的各項談判、協商。
《名古屋議定書》將於90天後生效,下次生物多樣性公約會議將於2012年10月在印度召開。
※ 本文與台灣原住民傳統知識工作網(Taiwan Indigenous Knowledge Action Network,TIKAN)合作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