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14天 「蘇花改」環評初審過關 | 環境資訊中心

審查14天 「蘇花改」環評初審過關

2010年11月02日
本報2010年11月2日台北訊,特約記者朱淑娟報導

在大多數民眾還不知道什麼是「蘇花改」、地質專家擔心的地質問題沒答案、公路總局的報告甚至對梅姬颱風造成的災難隻字未提,1日環保署第2次環評初審就這樣過關了,上次審查是10月18日,總計這個400多億、台灣地質最脆弱的公路開發,環評只花了14天。

開發案還可以交由環評決定嗎?

如果這麼重大的案子可以這樣審查,不用釐清環境影響,只要政策決定、趁著災難訴諸人道考量、地方政府壓著中央就範,那套句環保團體跟花蓮縣鄉親都說過的話:開發案還可以交由環評決定嗎?

從31日晚上12點起,花蓮鄉親陸續分批搭火車換公車北上,約略3個小時就可到台北。花蓮縣長傅萁花了14個小時、從南部繞了3/4個台灣到台北,不過他坦承這樣繞路是為了順道到台東拜訪民代,正常狀況沒有人會這樣走。

花蓮人怒吼:給我安全回家的路

花蓮人頭上綁著的白色布條印著火紅「回家」兩個字,個個疲憊的眼、聲聲怒吼,要求要一條安全回家的路,下午兩點半到環保署大門口,傅萁於環評會前在場外對民眾宣布:「今天(1日)環評不通過不回家」。

在這種氛圍下,任誰都說不出反對「給花蓮人一條安全的路」這種話。果然,包括環評委員、行政機關、民意代表。甚至環保團體都沒有人大聲說出反對蘇花改的話,相當可惜,因為之前環保團體事實上已說過很多次,安全回家的路不只公路。

千里步道執行長周聖心就點出,最安全的路就是鐵路,而颱風過後台鐵才想到增加8000車次的運量,要保障花蓮人安全回家的路就應該提供多元運具。

何必急於一時決定?

在風災過後不到兩周就匆促舉行環評審查,公路總局許多調查都還無法說服人,但卻在總統、行政院長打包票承諾下匆促過關。有環評委員忍不住說了重話,指地質調查不完整、鐵路要如何承諾也不明確,開不開工只是承諾,何必急於一時?

也有委員認為地質調查的報告實在太簡略了,地質爭議這麼大,報告書只用6頁說明,而以往類似工程發生的問題都沒討論,例如湧水。委員表示,很多問題我們還不知道,對未知的事應該要謙虛一點,這樣如何叫大家放心?

包括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陳文山都由在場立委、環保團體轉述,質疑公路總局提出的地質調查不足,應該再做更深入調查。立委田秋堇一開始發言就說:「我也認為蘇花改應該蓋」,但她認為雪山隧道就因為地質調查不精確,原預計施工6年,結果整整 15年才完工。

相較於兩年前許多人站出來反對蘇花高,這次再出來關心的人卻相當少,相較於贊成一方,氣勢顯得薄弱,生態工法基金會董事長賀陳旦在眾多壓力下站出來,讓人刮目相看。

安全是工程的基本

賀陳旦強調,「安全是工程的基本」,但這次事故發生點依以往坍方紀錄並非落石頻率高的路段,表示我們對路廊了解不夠、對氣候變遷的預防戒護不足。他也質疑,蘇花改7成以上隧道單向路寬都設7.8公尺,讓挖路面積更大、風險更高,比稍早完工的國道彭山隧道7.6公尺還寬,但並未說明為何要採用如此高標準。

公路總局主秘陳茂男強調,做7.8公尺寬是考量交通事故時故障排除,同時未來砂石車要改走新的蘇花改路段,舊有的蘇花公路廢除,未來景觀再活化。而且大家都說鐵路安全,蘇花改就是沿著鐵路興建。

公路總局局長吳盟分表示,鐵路無法完全取代公路,至於各界質疑地質,他強調「地質結構不會因時間有很大變化」。田秋堇問如果未來施工發現地質有問題怎麼辦?交通部次長陳威仁則回答:「走不過去再變更」,給花蓮人一條安全回家的路,交通部不會放棄這個目標。

蘇花改是安全的路嗎?

環保團體表示,蘇花公路交通事故的落石致死率佔所有交通事故9%,新台九線工程能改善的主要是落石問題,但另外91%的人死亡率不會減少。東華大學副學務長戴興盛指出,多數事故都因交通管理不良引起。

同時也有環評委員質疑,蘇花改通車後,舊的蘇花公路並不會封路,因此舊線的災難還是可能發生。

萁是最大贏家

主席李育明宣布環評初審過關,本周五(11月5日)將舉行環評大會。花蓮鄉親在場外歡聲雷動,開開心心回家了。傅萁於會到場外受到英雄式的歡呼,他是這個事件的最大贏家,收割了所有的政治籌碼。

另一方面環保團體則顯得相當無奈。地球公民協會花東辦公室研究員黃斐悅說,還是會持續要求施工安全,因為不論那一方,「給花蓮人一條安全回家的路」一直是大家的共識。

*附帶說明:「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簡稱蘇花改)

分成三個路段:

1.蘇澳~東澳,全長9.8公里/3座隧道、5座橋梁

2.南澳~和平,全長20公里/3座隧道、6座橋梁

3.和中~大清水段,8.6公里/3座隧道

「審查結論」

1.東澳隧道及中仁隧道應採雙孔方式施作。

2.施工期間應針對生態影響指標生物面臨威脅,或空氣品質及噪音臨界標準值,或水資源流失超過預估值2倍時,訂定停工及復工規範,並切實執行。

3.計畫路線附近之生態景觀及地形地貌變化,應建立為期10年、每2年一次之航測資料,施工前應先完成一次航測作業。

4.長隧道之空氣品質應建立自動監測系統,項目應至少包括一氧化碳及氮氧化物。通車2年內,應進行隧道內粒狀物、重金屬及多環芳香烴之污染監測。

開發單位應補充、修正下列事項,經確認後提環評大會討論:

1.應補充說明隧道湧水、隧道口邊坡穩定及橋樑落墩基礎穩定性等資料。

2.應補充說明各階段通行車種之評估規範。

※本文同步刊登於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