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五期】留住921公園 環評初審有條件過關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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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五期】留住921公園 環評初審有條件過關

2011年04月26日
本報2011年4月26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台灣省政府被列為縣級古蹟,劉益昌認為層級不夠。馬政府愛台12建設之一、行政院主導、國科會中科管理局負責開發計畫的「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開發計畫」,在歷經3次環評審查後,25日以「有條件」通過專案小組環評審查。

條件中,環評委員要求921紀念公園一帶位於斷層軌跡的基地應退縮不得開發,另應確實瞭解居民的意願並保障其權益。

包括南投縣長李朝卿、立委林明溱、4位里長、民意代表偕同支持開發的民眾也列席本次會議。

第3次審查會議要求開發單位應釐清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相關內容,因此南投縣政府分別於1月26日3月4日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將台灣省政府提報為縣定古蹟及其他12處登錄為南投縣歷史建築;第一鄰里單位及幾處則指定為文化景觀。

以嚴苛條件逼退北基地開發

921紀念公園留下的空白,留有重要的歷史痕跡,環委要求保留。專案小組審查意見表示,921地震車籠埔斷層將省府辦公室西側(機關用地四,簡稱機四)的房舍震倒,之後當地成為草坪及921紀念公園;因原有建築物深具歷史意義,即使地震後未再興建,仍應保留這個歷史空間(此地曾經發生過的常民或歷史軌跡),而非只以為建築物才有價值,無形的文化資產同等重要,因此不能開發。

而機四兩旁的土地,則基於《地質法》及安全考量,要求退縮30公尺。成功大學地球科學系教授林慶偉再度強調,對於斷層軌跡應採取迴避原則,就法而言,退縮30公尺是合法的;但就部落安全,他不贊成。林慶偉說,就一個政府而言,該不該將一個研究園區放在離斷層帶的地方,是「有為的政府需要考量的事情」。

原有居民權益仍待釐清

第3次環評審查結論5即要求「針對原有住民權益課題,應予明確調查釐清」,然而來自當地的里長表示,中科至今連居民意願調查問卷都做不出來,未來居住在宿舍的居民該何去何從,也未聽聞。因此有條件通過之三,即要求開發單位落實行政院承諾。

先前中興新村徵地,徵收款遲遲未發,南內轆居民認為只要通過環評會議,就會進帳,現場來自當地居民代表,強烈表達土地被徵收的意願。有一位朱姓居民則持反對意見,要求開發單位說明徵收依據,如何保障其所有權。

聚落爭議影響中興新村保存

文化景觀、聚落、歷史建築的概念不是只有建築設施,應涵蓋人和人的關係。中興新村因具有世界級文化資產潛力,文資保存是中興新村未來發展的重點。除了開發單位為了因應高等研究園區開發進行的文資調查,文建會也委託雲林科技大學副教授李謁政團隊完成調查報告,兩者差異在於文建會針對鄰里單位建議以「聚落」方式保存之。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長劉貴珍表示,已於4月12日起陸續公告文化景觀、古蹟與歷史建築,預計5月13日完成公告程序。第一鄰里單元已進行聚落現勘,至於是否在文化景觀內指定聚落,會尊重居民意願。中科管理局長楊文科也表示將就聚落部分另案辦理。

環委劉益昌澄清說,聚落不是人住的地方才是聚落,整個中興新村包含行政居住共同空間的行政空間,不是只有宿舍區;文化景觀、聚落、歷史建築的概念不是只有建築設施,應涵蓋人和人的關係,卻隻字未提。「南投縣文化資產委員會恐怕曲解了聚落(的意義)!」

計畫改四次 文資專家不看好

劉益昌表示,中興新村是中華民國在台執政50年最重要的行政園區,重要性有如總統府,是國家級的文化資產,卻被「做小了」,此地應列為國家級古蹟,層級應該更高。對於南投縣將中興新村只以縣級文化資產方式處理,表示可惜。

劉益昌也批評開發單位景觀規劃是「小鼻子小眼睛」,不應只在入口照個像。建議從制高點(如從第二高速公路上)觀看,放入建築量體後的中興新村會變成甚麼樣子。他也提醒開發單位,文創產業應植基於文化,沒有文化資產就沒有文化產業,而開發單位「顯然沒有」。

此外,劉益昌表示無法接受開發單位提不出替代方案;在文創園區及高科技研發規劃,到底和鄰近區位、相同園區的競合關係如何,如,台中文資總處就是龐大的文創園區,相隔不到半小時的車程;而高等科學園區為何選址在此,也未列入評估。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