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魚翅 多倫多議會立法通過 | 環境資訊中心
國際新聞

禁售魚翅 多倫多議會立法通過

2011年10月26日
摘錄自2011年10月26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加拿大多倫多市議會25日以38票對4票的壓倒性多數,通過禁售魚翅產品法律。

多倫多是安大略省第4個通過禁售魚翅產品法律的城市。之前,布蘭福市(Brantford)、橡樹市(Oakville)及密西沙加市(Mississauga)都已通過同樣的法律。

多倫多市議會25日在辯論禁售魚翅產品法律時,約有100多名反禁魚翅人士,在市議會外示威。

多倫多華商會行政總監林綺華表示,市議會通過禁售魚翅產品的法律,沒有考慮到用比較人道方式捕殺鯊魚漁民的權益。

她擔心,多倫多通過這項法律後,會讓原會在市內中餐館舉行的婚禮,移至沒有魚翅產品禁令的城市。

發起這項禁售魚翅產品議案的多倫多市議員貝拉梅克(Glenn De Baeremaeker)表示,禁售魚翅產品法律並不會為商業帶來傷害,禁售魚翅產品也不會導致商業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