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台東縣政府一個月之內拆除美麗灣大違建,否則我們將提告!」美麗灣案發展至今,最高行政法院分別於今年1月判決環評無效、今年9月判決建照無效。全案定讞之後,拆不拆?誰能拆?引起社會討論。
儘管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個人支持「先拆再環評」,但台東縣府卻回應表示「不能依最高行政法院判定做最後結論」,在地民間團體「反反反行動聯盟」今(27日)下午趁著監察委員到台東接受陳情,於縣府門口召開記者會,要求縣府依照法院判決,不但該暫停重啟的環評,更該將違建拆除。
最高行政法院分別於今年1月判決環評無效、今年9月判決建照無效,台東縣府應命業者全面停工,但台東縣府至今發言仍一味護航,陳金虎秘書長甚至表示:「不能依最高行政法院判定做最後結論」;「業者只要是合乎規定,依法保障;不合法令規定的部分,則依規定補正。」
民間團體認為,縣府此舉藐視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擺明要護航不合法的部份,令人難以信任。因此今日下午趁著監察委員李炳南、葉耀鵬赴台東接受陳情,也將美麗灣違建檢舉書送到建設處建管科,並於縣府門口召開記者會,要求台東縣政府依法院判決,不但要暫停現有環評作業,更該將過去依一公頃違法建照所建築的部份拆除。
「到底要集滿幾次,我們的聲音才可以被聽到呢?」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於去年12月22日到監察院第4次陳情時,如此提問。
美麗灣案爭議多年,民間團體已第6次向監委陳情,希望監察院能將美麗灣案中台東縣府的不法事項,作具體的糾正與彈劾。如今最高行政法院已明確判決環評無效、建照無效,民間團體再次向監委請託,希望能主持公道,立即彈劾台東縣府失職人員。
「美麗灣本來就是大違建!」林淑玲向縣府宣戰,表示這次檢舉美麗灣,如果得不到正確的回應,將會控告縣府圖利廠商、甚至按鈴申告縣府中所有承辦過這個案子的人員有所疏失。
原住民音樂人、反反反行動聯盟達卡鬧擔憂表示,如果無法抵擋美麗灣,接下來的東海岸開發案將如同骨牌效應一般,要是無良財團都依照美麗灣模式與政府勾結後任意蓋違建,那麼美麗的東海岸將情何以堪?他焦急的希望監察院能有作為,否則「除了拆美麗灣,也拆監察院好了。」
此案訴訟律師詹順貴也投書媒體指出,「依環評法規定,本件開發案既未完成環評審查,台東縣政府自不得核發建照給美麗灣公司,否則其所核發之建照亦屬無效,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因此台東縣府以擔心遭遇「國賠」而拒不拆除,理由並不成立。
接受檢舉的台東縣政府建設處建管科長賴旻炫表示,已正式接受違建檢舉,針對詢問縣府是否要拆,只表示會依照流程處理,其他都不方便回應。
環保署長沈世宏24日立法院答詢時,便已表示個人支持「先拆再環評」。民間團體表示,環評法明確定義「環評」,是「開發行為事前以科學、客觀、綜合之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本來就屬預防性質,建築物都蓋好要如何補正?
民間團體強調,最高法院的判決都已定讞,台東縣府應該「依法行政」,依照法院的判決,暫停現有環評作業,將過去依一公頃違法建照所建築的部份拆除,再回頭檢討環評敗訴原因。待拆除作業完成後,如要環評再重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