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陸域風機兩樣情 竹南風電示範區好評過關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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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陸域風機兩樣情 竹南風電示範區好評過關

2013年11月28日
本報2013年11月28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在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的督軍之下,我國離岸式風電計畫再通過環評,將在竹南近海展開示範區工程。反觀陸域風機則在幾近飽和的狀況下,英華威公司企圖向生態敏感與人口密度較高處擴展,卻引發各種爭議與衝突。

27日環保署進行第250次環評大會,關於風力發電的開發案有三案之多。其中,中威公司的「台中大安大甲區風機計畫」環境差異分析,與海洋風力發電公司的「竹南離岸式風電計畫」獲得通過,漢威公司在彰化海岸的福興芳苑兩鄉的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則確定必須進入二階環評。

竹南離岸式風機開發計畫風場範圍

能源局重要計畫 竹南離岸風機將成示範區

竹南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由海洋風力發電公司計畫在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近海離岸約5公里範圍,設置風力發電離岸系統。此系統共計將有36座機組,與一座海氣象觀測塔。總面積10.3平方公里,佈置水深約15~30公尺,總裝置容量將有129.6MW,另有海底電纜設施3~4條與陸上輸配電設施。

竹南離岸風機風場配置此案曾於10月底進行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在提交的計畫資料詳盡與能源局官員列席詳細回答問題的狀況下,得到審查小組「通過」的建議。

當時小組對其提出幾項要求:取消位於「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地範圍」內的原第27號機組、補充春季鳥類生態調查、持續與當地居民溝通等。此次大會中,開發單位將這些要求納入後,再補充了示範機組、海氣象觀測塔時程、機組除役相關環境管理計畫與環境保護對策等內容後,此案確定獲得通過。

海洋風電公司則指出,此計畫的示範機組預定在明年4月進行設計,2015年1月發包施工,施工期預定11個月。至於機組除役環境管理計畫內容,則包含營運期間至少每5年檢討1次,除役前2年最終計畫定案。

王運銘強調,目前國內能源高度仰賴進口,且9成來自化石能源,因此發展再生能源為能源局的重要計畫,目前除了千架風機外,尚有百萬陽光屋頂的計畫。

能源局已在2012年7月推出「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由此計畫與台電及福海風電獲得,預定於2015年合計完成4~6架示範機組設置,並於2020年前完成示範風場開發,預計總裝置容量將達300 MW以上,創造480億元以上的產值。

英華威化身中威、漢威  西岸陸域風機再惹議

離岸式風電在政府單位的重視下積極推動中,但反觀目前獨大國內陸域風電市場的英華威公司,卻因風場幾已飽和,將版圖往生態敏感與人口密度較高處擴展時,不斷引發各種非議與衝突。

關注此議題的立法委員林淑芬參與環評大會,大力抨擊開發公司的「便宜行事」心態,認為英華威至今仍未認清國內方便施作的地點已經飽和,對於衝擊生態敏感區域,與和在地居民的溝通需要更加嚴謹考量。「要知道,可以便宜行事的時候已經過了!」

英華威公司同一群人馬分別以「中威」與「漢威」兩公司名義,送了台中大安大甲區風機計畫的環差與在彰化海岸的福興芳苑兩鄉的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

彰化海岸風機  棲地影響資料不足

彰化海岸福興芳苑風機計畫其中彰化海岸的風機計畫,位於福寶溼地、漢寶溼地,周邊多為養殖魚塭,對鳥類棲息影響恐怕重大,但由於開發單位資料不足,專案小組與相關單位已要求多年仍置之不理,而遭10月底專案小組要求補足鳥類調查等相關資料,建議進入「二階環評」進行更加嚴謹的評估。雖然英華威此次提出將風機數量從32支再降為26支,企圖扭轉命運,爭取在第一階段續審,但仍不受環評委員接受,確定進入二階。

環評委員不滿該公司從提案時的35支自行一路下修,計畫跟原先送審時已大不相同,簡直將大會當小會在操作,相關電網與聯外道路的配置也無提出明確計畫。

催生《溼地保育法》的立委林淑芬強調,雖然業者強調26支風機中,只有1支位於未定溼地,其他25支都位於魚塭,但魚塭仍算在溼地中,雖然可以照樣進行養殖活動,但其提供鳥類食物,同樣需要保護。

林淑芬更對業者報告時的一句「景觀方面我們先跳過」感到不滿,表示溼地法中言明應該優先維護,林淑芬更提供了內政部營建署的2012年9月的會議紀錄,表示彰化海岸目前雖然仍未定,但當中的討論已經表示該地至少是國家級溼地,是否為國際地則將再討論。因此應華威公司不該對此採取便宜行事,甚至變更地貌。

大安大甲風機  遭批偷偷施工

台中大安大甲區風機計畫的環差,內容則有在大安區新增一支、變更一支風機,新增電網併聯方案、空氣噪音監測點變更等。雖然此案獲得通過,但苑裡反瘋車自救會的成員卻在此時,揭露該公司於此區工程又出現不法行為的案外案。

苑裡反瘋車自救會陳薈茗指出,本月19日該公司在沒有樹立告示牌與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大甲區進行施工。在防汛道路進行開挖,埋設了三個大型函箱,經民眾發現後,除了工程人員遭帶回警局並函送,第三河川局也在22日發出要求其在25日前取出,但該公司不但未取出,在25日又企圖直接用瀝青覆蓋路面,藉此趁機完成工程,,在26日才由三河局出面代為履行。

英華威代表葉文村解釋,這是由於發生積水跳脫,因此必須進行電纜搶救工程,已經得到三河局在電話中口頭同意。英華威強調,長久以來都是如此,若有需要搶修,便打電話向三河局口頭通知。至於面對「如果沒有違法,為何需要回復?」的質疑,葉文村則表示,是因為三河局迫於苑裡民眾的抗爭,該公司亦不想讓三河局感到為難。

兩造說詞南轅北轍,擔任會議主席的環保署署長沈世宏更正色表示,「到底是誰在說謊?將會把發表不實言論的人移送。」但陳薈茗提出三河局發出的公文,顯示三河局並未對此工程核發許可,更的確要求該公司在25日取出。陳薈茗更指出,英華威所指的接受他們口頭通知的工程師,已要接受懲處了。

「這絕對不是搶救工程!」環評委員私下議論。苑裡自救會則認為,英華威在大甲埋設輸電線路是為了接連苑裡的24、25、26號風機,以取得電力許可。

此插曲與這次的環差審查無關,但在通過之餘,大會附帶要求在該區的工程,今後任何施工都應該如實設置工程告示牌。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