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後端基金

  • 經濟部背書? 核後端基金成台電「小金庫」 立委要求還錢

    經濟部背書? 核後端基金成台電「小金庫」 立委要求還錢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簡稱核後端基金)原是為支付核廢料處理及核電廠除役所準備,但台電卻長期向基金高額借款。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質疑該基金成了台電小金庫,他要求台電退出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委員會,並將借款比例從目前的65%降低至50%以下。不過,台電表示,將開始處理核廢料問題,並動用核後端基金,恐難以大幅降低借款比例。至於台電退出委員會的部分,經濟部希望台電仍在委員會中,以利後續的業務討論,但承諾會檢討台電代表的適當性,並加入公民參與的機制。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攝影:陳文姿。台電稱借款比例下降  立委:金額未減少為支付核廢料處理及除役所需費用,台電目前依核能發電量每度提撥0.17元,作為「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至今累積計2768.64億元。該基金雖然歸經濟部管理,台電卻長期跟基金借款,過去曾借款近九成,遭立委力批。近年來逐年降低,但徐永明指出,這三年的借款金額都維持

  • 為核廢解套或核電廠延役鋪路? 法律人解析核廢兩草案

    為核廢解套或核電廠延役鋪路? 法律人解析核廢兩草案

    3、4月時「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陸續叩關立院一讀,然這兩條法案是否真能解決長年的核廢料問題?抑或是要為核廢料解套或核電廠延役鋪路?16日上午,環境律師詹順貴帶領民眾閱讀條文,詹順貴指出核廢中心條例空洞無物,核廢法未實質解決核廢料問題,卻已先行造災。專研風險管理的學者周桂田則認為,在能源轉型尚無共識的現況下,制訂這些法令更需慎重思考。環境法律人協會16日舉行會員大會,並選擇目前面臨的核廢法令草案作為講座討論內容,這兩項關於核廢料處置的相關草案,一為政院版的「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另一為學者版「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由黃昭順、廖國棟、丁守中等立委出面提案,已一讀通過,但兩案現階段都遭擱置。自嘲律師是「魔鬼代言人」,詹順貴逐項指出藏在法條細節裡的魔鬼。政院版的核廢中心條例中,33條的第5~30項都在講架構,核廢處理僅第3

  • 「核廢中心」草案明叩關一讀 民憂擺脫國會監督更自肥

    「核廢中心」草案明叩關一讀 民憂擺脫國會監督更自肥

    近期出現兩項關於核廢料處置的相關草案,一為政院版的「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將於明5月1日立院將一讀付委,另一為學者版的「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由黃昭順、廖國棟、丁守中等立委出面提案,更已在3月底完成一讀,但此二法案來的神速,大多數民眾都未察覺。全國廢核行動平台30日指出,兩個版本都有嚴重瑕疵,例如逃避國會監督、取消地方公投等,實在不該在核廢政策無共識、缺乏民間參與的狀況下倉促立法。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強調,將處理核廢的權責從台電範圍拿走,其實是很正確的大方向,台電長年短視近利、便宜行事的態度,讓核廢政策品質低劣的結構性問題,有專責機構來處理當然是正確的,但目前兩版本仍有嚴重瑕疵。政院版設行政法人  國會監督力道弱化、恐遭核工幫把持洪申翰指出,政院版提出成立「行政法人」來專責推動核廢處置業務,但行政法人不屬政府機關,不受政府採購法約束、國會監督力道也會大幅弱

  • 2200億核後端基金 台電借走9成

    2200億核後端基金 台電借走9成

    3座核電廠2千2百億元的核後端基金,已被台電公司借走9成,為避免「右手管基金、左手借錢」,基金未來擬由獨立運作的行政法人組織監管,並接受立法院監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局長邱賜聰表示,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是用來為核電廠除役與拆廠做準備,目前核後端基金大約有兩千兩百億元,台電確實借用近兩千億元,但是有付利息。但立委林佳龍表示,核一廠將在民國107年除役,依法104年是必須提出除役計畫的最後期限,擔心台電為補財務虧損,「挖東牆補西牆,最後兩手一攤,無法處理核一除役問題」。台電副總經理林鴻遠說明,「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明文規定,基金是台電逐年按核能發電的提撥率提撥,尚未動用餘額,得貸予具有核能發電的電力公司支應核燃料營運或電源開發之用。台電向核後端基金借支,並無違法。林鴻遠表示,目前基金總額應是2239億元,其中借予台電1998億元,比例約89.2%,台電都有按

  • 低放射核廢料 相中澎湖東吉島

    低放射核廢料 相中澎湖東吉島

    多年來台電曾經探勘全台地質,尋找作為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新場址,加上遠離人口及社會接受度等因素,目前考量的場址有位在澎湖、台東、花蓮及屏東,其中以澎湖東吉島為首選。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將於下個月在四處可能場址設立「核後端宣導小組」新單位,加強宣導民眾對核後端廢棄物的認知以及台電如何處理廢棄物等事項讓民眾放心,並依法在這四縣成立溝通中心。 四處場址週遭居民反對聲浪不斷,意見難一致。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場址設置條例,明訂新場址的選定須該縣市所有公民數1/2公投通過,且經濟部及台電須在5年內選定場址及興建。據台電內部消息透露,台東縣與屏東縣人口數較多,公投時恐難達成一致共識,困難度太高,所以現階段以公民數僅7萬多人的澎湖縣為首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