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1日
摘錄自2012年12月10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3座核電廠2千2百億元的核後端基金,已被台電公司借走9成,為避免「右手管基金、左手借錢」,基金未來擬由獨立運作的行政法人組織監管,並接受立法院監督。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局長邱賜聰表示,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是用來為核電廠除役與拆廠做準備,目前核後端基金大約有兩千兩百億元,台電確實借用近兩千億元,但是有付利息。
但立委林佳龍表示,核一廠將在民國107年除役,依法104年是必須提出除役計畫的最後期限,擔心台電為補財務虧損,「挖東牆補西牆,最後兩手一攤,無法處理核一除役問題」。
台電副總經理林鴻遠說明,「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明文規定,基金是台電逐年按核能發電的提撥率提撥,尚未動用餘額,得貸予具有核能發電的電力公司支應核燃料營運或電源開發之用。台電向核後端基金借支,並無違法。
林鴻遠表示,目前基金總額應是2239億元,其中借予台電1998億元,比例約89.2%,台電都有按時給1.1%至1.7%不等的利息。台電會遵從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決議,未來借款逐批到期後,明年度開始借款比例會降到8成以下。未來核後端基金可能改為購買政府公債,但殖利率絕對不比借錢給台電所收的利息錢高。
林鴻遠指出,關於台電公司的資產由正轉負的說法並不正確,因為資產都還存在著。他解釋,在1993年之前,台電的負債與股東權益比是六比四,這合乎一般公司的狀況。但自從國際燃料價格大漲後,台電只能犧牲股東權益去補貼民眾,因此現在的負債比變成八比二,若明年起實施IFRS(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負債比重恐逾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