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

  • 資料不足 藻礁專家會議還要延續 中油:三接站恐延遲

    資料不足 藻礁專家會議還要延續 中油:三接站恐延遲

    為了興建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預定地觀塘工業區工業港需進行環現差、對策檢討、環差的審查,經過兩次初審爭議不斷,23日環保署為此案舉行專家會議,釐清可能對大潭藻礁的影響與因應。不過,各方推薦的學者,對中油所提出的藻礁生態現況資料,多批評資料過於片段不足,部分專家更直言無法據此做出判斷,無法回答開發下去到底有沒有影響。此專家會議將再開延續會議,中油董事長戴謙表示,如此一來建站的期程勢必會延遲。原本中油計畫6月完成環評、2022年7月配合大潭電廠機組上線展開營運。民間團體則建議,既然各方都批判資料不足,建議下一次會議等農委會的生態調查完成再開,而農委會的生態調查計畫為期一年,今年3月才展開。戴謙對此回應,中油有很多資料,只是簡報的時間不足以呈現全貌,身為學者出身,他理解學者會永遠覺得資料不足,「如果足夠,那就可以得諾貝爾獎了。」批生態資料不足 學者:無法給出答案參與的專家學者有,開發單位中油推薦

  • 爭論三年後無替代方案 國道七號二階環評終進入「指引表」

    爭論三年後無替代方案 國道七號二階環評終進入「指引表」

    國道七號的二階環評案,經過三年多的爭論,終於在22日的第15次範疇界定延續會議時,進入到指引表,實質討論什麼項目要在二階環評中嚴審。初步決定,地形、地質、土壤、斷層等都將納入,但將要怎麼調查,卻仍爭議不斷。國道七號案為高雄港南星計畫的計畫道路,原計畫向北穿越大坪頂特定區、大寮區,在高雄市仁武區銜接目前的東西向國道十號,長約23公里。但由於因路線通過鳳山丘陵和鳳山水庫,有破壞猛禽生態和污染水源等疑慮,2013年7月一度遭初審小組認定「不應開發」,不過後來在環評大會翻案,改成進入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在2014年9月展開,卻持續遭到環團與當地居民的反對,一路在主方案、替代方案爭論僵持,去年12月第14次延續會議時,國工局決定撤掉光明路案、高屏溪西側案這兩個替代方案,僅會有交流道整併,形成未來將只剩主方案的狀況,並且在1月完成上次會議各方協定要在當地高雄大寮舉辦公聽會。

  • 賴揆諾環評法修法6個月內送立院 詹順貴:那時我即可退場

    賴揆諾環評法修法6個月內送立院 詹順貴:那時我即可退場

    因為對深澳電廠環差案投下通過一票,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一週內飽受抨擊,21日上午接受廣播節目「蔻蔻早餐」主持人周玉蔻專訪時說明,六個月內,環評法修正案將送入立法院審查,之後便會辭職退場,「只看是欣慰地、或是遺憾地離開。」詹順貴至今仍認為,不覺得自己有做錯、有需要為此下台,但回顧當時入閣,正是前行政院長林全認同他對環評制度改革的見解而獲延攬;3月20日在立院詢答中,賴清德與環保署署長李應元也表態,環評法將會在6個月內送入立法院審查,詹順貴表示,完成環評法修法後就會退場,只看修法後的結果是否能如其理念,來決定是欣慰地或是遺憾地離開。節目結束後,面對媒體提問,是否刻意為了凸顯環評法的缺陷而通過深澳案,詹順貴則表示,並不需要特意如此,環評法20多年來的問題始終存在,對深澳案的決定是合法的。強調自己的關鍵「修正後通過」一票是依法行政,詹順貴表示,依照現行的環評制度,環保署被動接受此環差案,也只能依法比

  • 深澳爭議 黃國昌批環署:欠缺事實基礎的權力傲慢

    深澳爭議 黃國昌批環署:欠缺事實基礎的權力傲慢

    深澳電廠環差爭議,出身當地的立委黃國昌19日在衛環委員會再提質疑,「真的有動工過嗎?」、「此案過去的環評處分不能依法廢止嗎?」與「卸煤碼頭、防波堤沒有造成影響嗎?」等問題,與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一番唇槍舌戰。黃國昌認為,包括PM2.5近期才納入空品標準等時空差異,環保署有權主動廢止。黃國昌15日質詢環保署署長李應元時,一陣論法,讓李應元坦言《環評法施行細則》38條存在解釋空間,其實也有重做環評的可能。當時黃國昌指出,當中的第5項「對環境品質之維護,有不利影響者」,拿來檢視2006年當時深澳電廠通過的環評,當時PM2.5沒有納入管制等與現在有時空差異,有解釋的空間。今次,黃國昌更拋出《行政程序法》,指出123條的第四項「行政處分所依據的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可以作為環保署自行主動廢止環評處分的依據。黃國昌仍是以PM2.5近期才納入空品標準為例,表示當時所規範的

  • 深澳案續延燒 詹順貴:不滿我的請支持環評修法

    深澳案續延燒 詹順貴:不滿我的請支持環評修法

    上週深澳燃煤電廠通過環差惹起軒然大波,19日立院衛環委員會要環保署、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為此前往報告。各部會統一口徑,表示由於改採最新的超超臨界機組、縮小規模,防污設備提升,已比舊案的規劃有改善,在供電與環保上已取得平衡。一度面臨立委提案要求下台的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則表示,依既有的環評法,他只能投下通過此案一票,呼籲對此案結果不滿、對他個人不滿者,一起支持環評法的修法。環保署署長李應元坦言,這是痛苦的抉擇,雖然人人都希望減煤,但還是要看各國的條件,即便是領先發展綠能的德國也還是一度向鄰國法國購買核電。而深澳電廠將採用超超臨界機組、最先進的污染防制設備,將污染降到最低,李應元更呼籲,全民一起減量節能。不過,立委王育敏質疑,從經濟部今日提出的報告,顯見行政院在去年11月的「產業穩定供電策略」就已經定調深澳電廠一定要蓋,2025年上線商轉,其提供的備用容量率1.4%,將補足法定值的15%。所以環保署

  • 戴秀雄:深澳電廠環差過關 痛罵之餘 環評修法更重要

    戴秀雄:深澳電廠環差過關 痛罵之餘 環評修法更重要

    深澳電廠環差通過的事,臉書動態牆上罵成一團也亂成一團。老實說,我很不是滋味。為什麼?我也不喜歡這案子,欲去之而後快(我傾向連燃氣電廠都不需要),但是法律上可以怎樣做到?或者說,可以透過環差做到嗎?以下是個小小請求,請大家自己心平氣和翻開環評法和環評法施行細則,把它們讀清楚。1. 深澳電廠原本環評已經通過,該環評結論是授益性行政處分,且已經確定,所以具存續力與執行力,並為合格信賴標的。2. 對於既已存在之行政處分,除非特別法另行明確規定行政處分之廢止,則前次環評結論做為行政處分,其廢止必須回到行政程序法的規定。3. 行政程序法123條限定合法授益性行政處分只能在法定原因下,且廢止該處分所成就的公共利益明顯壓倒受處分人因該行政處分而受保障之利益。然後,更重要的來了,行政程序法第124條規定,廢止合法授益性行政處分只能在自廢止原因發生後兩年內做。(問題是,深澳第一次環評何時拿到的?現在有辦法廢止

  • 深澳案立院「火力全開」 藍委痛批環署 空污法審查未展開

    深澳案立院「火力全開」 藍委痛批環署 空污法審查未展開

    昨(14)日環評大會通過了「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引起社會譁然,今(15)日環署就恰好排到赴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與空污法的詢答。「空污法審不下去!」、「空污法修得再好也只是民進黨的遮羞布」國民黨立委一早就對環保署迎頭痛擊,對當時主持環評大會的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砲聲隆隆,批其投下最後的關鍵一票,讓此案從小組的兩案併陳到「修正後通過」的定案,因此環署的報告與空污法的討論也無法展開。陳宜民、王育敏等立委甚至諷刺詹順貴「環保鬥士變燃煤推手」、「淪為政府的投票部隊」,認為當時會議討論中明明一片質疑,詹順貴卻在無記名投票中運作,此舉是打臉蔡政府的非核減煤政策,應該下台。由於詹順貴並未到立院備詢,立委轉而高舉海報,包圍環保署長李應元。國民黨立委要求詹順貴到場,才願展開詢答。

  • 表決平手 主席詹順貴投「修正後通過」深澳燃煤電廠環差過關

    表決平手 主席詹順貴投「修正後通過」深澳燃煤電廠環差過關

    以通過、重作環評兩案並陳進入環評大會的「深澳燃煤電廠」擴建案,14日到了最後決定關頭,台電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親自督軍,台北市環保局劉銘龍、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等也到場表態反對。3個多小時的討論後,經委員不記名投票,卻仍是兩案8:8平手,之後擔任主席的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投下「修正後通過」,此案過關。「他還有那麼多東西沒有寫耶,要怎修正?」委員劉益昌反問,多位委員在結果出來後紛紛離席,不願留下來討論需要修正的內容還有哪些。詹順貴則表示,此案是環差案,還是要跟之前的計畫相比。「非常非常非常失望!」劉和然表示,投票前就相當擔憂公部門的代表會有壓力,最後結果卻不如討論過程中人人對此案都有質疑的氣氛,讓他非常遺憾、難過與生氣。劉和然不滿指出,相關調查都不周延,北北基民眾也並非已完全知情。詹順貴自己也在審查過程中批判了能源局的能源政策「鬼打牆」,為何卻又在這樣的狀況下通過此案

  • 調撥農水爭議 中科三期還需補考 老農:別讓12年努力白費

    調撥農水爭議 中科三期還需補考 老農:別讓12年努力白費

    經過十多年的纏訟,「中科三期」在重作二階環評後,14日再度進入環評大會,兩個多小時的論戰後,由於調撥農業用水、廢棄物處理、空污排放還有爭議,大會決定此案還需要補正再審。環團與當地農民批小組建議的結論比起2010年的「99環評結論」更倒退,對於農業用水、空污檢測、健康風險與流行病學調查等項目,有更多的缺漏。手拿著自己種植的白米與花卉,老農嘆「別讓我們的12年努力白費」。大會要求中科局三個月內補正,包括中科三期枯水期不調撥農業用水的控管機制、委外處理廢棄物去處受限時的因應對策,與比對未進駐或使用之廠商面積比率,並按更新進駐業別排放係數,檢視降空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可能性,並確認是否採最佳可行控制技術。中科三期七星園區位於台中市后里區,面積112公頃。引進產業包括光電、精密機械、生物科技、綠能等工業,屬於綜合型科學園區。由於搶用農水、污染排放的疑慮,本案12年來歷經通過環評、動工、訴訟、再環評、訴

  • 新園農場震南鐵線開發案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撤銷定讞

    新園農場震南鐵線開發案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評撤銷定讞

    高雄市湖內、路竹居民控告高雄市政府通過的新園農場震南鐵線開發案環評違法,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市府敗訴,在地漁民終獲勝訴,環評結論確定撤銷。湖內、路竹居民為震南開發案與高市府對薄公堂,自2015年起至今興訟三年,震南開發案環評結論在去(2017)年遭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但市府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今年2月27日再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市府敗訴,維持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對此判決,參與本案訴訟的環境法律人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高雄市路竹區環保促進協會發出聲明,要求高市府命令震南公司立即停止施工,重啟環評審查,並且要求震南公司拿掉新園廠的酸洗製程,還給路竹阿蓮居民乾淨農地,湖內茄萣漁民乾淨的河水。讓居民憤怒提告的震南鐵線開發案,在環評過程即爭議相當多,居民控訴業者在開發前沒有跟當地居民溝通,環評審查會議,市府也未通知在地居民和團體與會,就通過環評。震南公司在開工前舉辦的說明會,市府甚至以大批警力擋住

  • 深澳電廠燃煤惹北北基空污、無助短期供電 環團籲直接退案

    深澳電廠燃煤惹北北基空污、無助短期供電 環團籲直接退案

    環保署14日將舉行第328次環評大會,其中將對目前以通過、重作環評兩案並陳的「深澳燃煤電廠」擴建案作出最後決定,12日環團召開記者會再次呼籲環署到時就直接退回此案。他們批判此案不但製造空污、破壞當地景觀與生態,更重要的是,最快2025年上線的期程,顯示深澳電廠其實也無助於近2、3年的供電危機,只是徒增未來北北基居民面臨空污問題。深澳燃煤電廠1960年啟用,當時不但是台灣首座大型發電廠,也曾經是台灣發電量最大的發電廠,在2007年除役。原址原本計畫整建成超臨界壓力燃煤機組,也已通過環評,不過由於遭到基隆蕃仔澳當地漁民強力反對,深澳岬角卸煤專用碼頭的興建停擺中,至今電廠也尚未展開更新。台電因此在2017年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受審。面對過去台電以「不蓋會缺電」的說詞堅持擴建深澳燃煤電廠,環團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則提出估算,反駁說,即便2025年沒有深澳燃煤電廠,台灣也不可能缺電。而

  • 台塑不滿環評結論 環署公布逐字稿反擊

    台塑不滿環評結論 環署公布逐字稿反擊

    台塑高層不滿六輕海水淡化廠的環評結論,環保署今天(6日)公布當日會議逐字稿並重申,結論內容是台塑副總自行提出,台塑高層應切實掌握當日會議情形,避免以訛傳訛,造成外界誤解。麥寮海水淡化廠新建工程2日通過環保署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會中決議海淡廠每年2到5月或經濟部水利署認定水源不足期間(排除開發單位不可抗力因素期間),採日產淡水量10萬噸全量運轉,並於公告審查結論後3年內完成興建營運。台塑高層對此結論不滿,認為台塑已在環評會議中堅決反對每年2月到5月枯水期每天100%運轉,每天要生產10萬公噸水,哪有工廠保證4個月每天100%運轉?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公布逐字稿還原吳宗進的發言內容:「剛剛劉委員有說希望可以達到7成、2,700萬噸,這我想要先跟委員報告,我們是分枯水期跟豐水期,枯水期當然一定是百分之百,在2到5月一定是百分之百,就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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