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督政府30億節電計畫 民團辦評比9月揭成效
台灣正面對夏日用電高峰以及核電廠除役後的電力規劃,「節電」更形重要。經濟部能源局4月提出「自己的電自己省」計畫,投入30億元經費補助19個縣市節電計畫,以省電2%為目標。民間團體樂見政府用心,但地方節能規畫多有缺失,憂心政府只是「關起門來換LED」,因此共組「能源轉型推動聯盟」主動與政府合作,並敦促政府改善計畫。針對各縣市提出的節電計畫,未能解決尖峰用電、節電制度,也缺乏節電推廣等問題,聯盟今日提出5項評分標準,促使地方政府修正, 2個月後,將以此為評分依據,公布各縣市成績。民間提5+2高規格評比標準 盼落實節能制度「自己的電自己省-智慧節電計畫」經費總額高達30億元,各縣市補助額度是依2014年住商及機關用電比例訂定,但實際補助金額則依「節電目標達成率」而異。「能源轉型推動聯盟」認為,以電量作為補助的唯一指標,無法促成制度性改革,進而提出民間版評比標準:成立能源委員會、地方能源自治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