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代表:虐待動物將遭罰5千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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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大代表:虐待動物將遭罰5千元

2015年03月13日
摘錄自2015年3月12日 北京晨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國人大代表、南昌航空大學副校長羅勝聯提請全國人大盡快制定《防止虐待動物法》,在製定之前,盡快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虐待動物行為納入該法管理處罰的範圍,虐待動物最高處以5000元罰款。

羅勝聯認為,虐待動物的行為包括:遺棄、餓死家養動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以活剝皮毛、活燙、活埋、毒殺等方式虐殺活體鳥獸禽畜的;以在道路上拖行或高空拋摔等方式傷害動物的;以暴力方法強迫動物進行表演、比賽來牟利或娛樂的;給實驗動物造成超過實驗需要的傷害、飢渴、不適、驚恐、疾病和疼痛的;非規範使用無主流浪動物實驗,並將實驗後動物棄置或買賣的;採用密度過高、通風不暢、長時間不提供飲水等方式來運輸動物,致被運輸動物受傷或死亡的;以娛樂或營利為目的,拍攝、傳播虐待動物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等製品和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