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茄苳不當修剪事件簿 鹽田四號橋清淤現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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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茄苳不當修剪事件簿 鹽田四號橋清淤現場

2015年05月15日
作者:連子斌(守護茄萣濕地青年聯盟研究員)

4月26日,守護茄萣濕地青年聯盟成員騎經鹽田四號橋時發現,原本水道岸邊茂密的海茄苳樹,正被怪手使用不當方式的修剪。經過連日來的查證與了解,護茄青大致掌握了本次事件的來龍去脈,並向各位報告。

比較海茄苳樹修剪前後樣貌。(守護茄萣濕地青年聯盟提供。)

本區海茄苳歷史與生育特色

此地為茄萣古航道,顧名思義,在數百年前是「蟯港內海古運河」,維繫南台灣漁村命脈。經過數百年的沉積作用,陸地延伸至現今茄萣市區。由於運河之後被用於鹽田海水的引水道,所以也延續了作為茄萣經濟脈動承載的角色。

此處的海茄苳生育快速,是為台灣紅樹林樹種中的6種植物之一,以海茄苳為例,因為他能大面積的在地底下延伸並且突出呼吸根,所以是相當重要的護岸植物,能保護岸面土壤不受水流侵蝕,而又名茄萣樹的海茄苳,相傳更是茄萣的命名緣由之一。

根據護茄青成員訪問在地的耆老及長輩口述表示,鹽田四號橋附近的老樹樹齡至少40年以上,部分大株應該有60年以上,已符合高雄市特定紀念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古航道上另有5棵百年海茄苳,是在前任校長蘇雨銘任內所認養並命名,其中最大株的「海龍王」甚至是由全校學童票選出來的,每年興達國小運動會路跑時,還會帶小朋友經由古航道往濕地跑去,可見古航道旁的海茄苳樹,均有相當的歷史與教育意義。

這是哪個單位的工程? 工程目的是什麼?

本次的工程是由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湖內區易淹水整治計畫下的其中一個排水計畫,占整個湖內區排洪中的分量並不大(來源自承辦人,確切資料尚在調查中)。

計畫中,本渠段稱之為「外溝仔排水」,而砍伐的現場則位於鹽田四號橋附近。由於上游的湖內市區,每年至颱風季節前容易淹水,因此市府副市長及水利局高層相當重視此計畫,當颱風季節將近,也藉此一併處理這個排水渠道,除了進行河道內的土方開挖,也進行市府所稱之「適當修剪」,以免漂流物遭樹枝攔截造成水道堵塞。

鹽田四號橋此處是整個外溝子排水道最窄的地方,工程上認定此通水斷面如果最窄,則應予以疏通及增加寬度及深度。也因此,外溝仔排水道進行全段清淤。在鹽田四號橋邊的河道中間,原本渠道深度較預計清淤的結果高出90公分,目前開挖還未完工,尚在計畫繼續進行。市排二科承辦人員於電話表示,由於樹木及洪水整治事關重大,由原先傾向砍除,轉而進行修剪不移植或砍除。

清淤的河道高程圖。(資料來源:市排二科)

為什麼防洪要砍樹? 行政上有沒有觸法?

由於湖內跟茄萣承辦是不同人,因此全區域整治高程圖因行政因素目前尚無法取得。承辦人針對護茄青成員質疑關於茄萣跟湖內的高程關係、滯洪及排洪空間的規劃僅表示此部分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之權責,需自行向河川局申請調閱一份整體排水工程計畫。

他同時表示,排洪二科原本規劃將此處岸邊海茄冬樹林進行砍除,經過地方溝通及多方意見考量,僅進行修剪,並將檢視今年清淤成效後,再行後續的研議。同時也表明,因為地方政治及基層關心,所以副市長和水利局長官均相當重視本次整治計畫。

本次溝通過程是經過湖內某里、茄萣某里及興達國小的現勘。其中一位里長說茄苳修剪並沒有關係,因其生命力極高(是否如此則有待查證),所以包商請示水利局後,決議今年先以「適當修剪」試試。

根據市排二科承辦人表示,此次的河道清淤,河岸邊5公尺都不進行挖掘;但由於海茄冬呼吸根能夠延伸之距離可能較樹冠半徑多出3至5公尺以上,因此我們無法確定清淤工作是否造成斷根。至於適當修剪部分,清理下部枝幹,則是為了防止漂流物造成河道淤塞。

關於修剪適法性的問題,高雄市可能適用兩條法律,但本處均未符合其要件,所以無法依法進行介入。其中由於本地地權是為國有財產局所有,非市有綠地,所以不適用〈高雄市樹木花草及公共設施毀損賠償自治條例〉第六條所載明的:「故意毀損樹木花草事項由工務局進行開罰」。

另一法條為〈高雄市特定紀念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主管機關為農業局樹木保護會,其承辦表示:「由於樹保會未接獲權責單位區公所或該土地主管機關國有財產局提報,農業局將不會主動進行審查,所以依法目前無法列入列管,須由該地主管機關進行提報方可受理。」

護茄青因此主張,「此區域之老樹應立即進行調查,若有重要生態、文史或景觀價值的樹木,均應進行特定紀念保護樹木之提報,以彰顯高雄市政府保護重要樹木,維護自然生態之原則。」

傷口之不平整。(守護茄萣濕地青年聯盟提供。)

水利局這次修剪有對樹木任何不當影響嗎?

本次的修剪將會造成未來樹木感染真菌病、生長勢衰弱、復原時間較為長久等後遺症。如同一般的海茄苳樹,呼吸根亦為根系之一部分,能增進根部氧氣吸收。若輕易破壞根系,其向上相對應之維管束均會死亡,造成樹木感染或空心。

然而市排二科承辦人員表示,樹木修剪了並不會死亡,進行清淤及修剪則有相當必要性。

由照片可見,修剪後之植株傷口並非平整,修剪之比例又過大,將造成生長勢衰弱及感染。修剪時除了注意修剪傷口之平整外,更應注意修剪之位置,才能確保植物體良好的傷口癒合。主幹修剪應位在與側枝相接處紋路下方,垂直於樹幹方向平整切入;若是側枝修剪,則應由側枝樁體結構之突出處自然平整紋路(剛好垂直於樹幹方向),切入平整之傷口;以促進傷口癒合、避免感染。

再者,由於修剪之比例過大,又是春末初夏季節進行修剪,將造成樹勢衰弱。原因是若修剪比例過多,植物因缺少葉片進行光合作用、又因冬季已將養分消耗殆盡,進入生長季後亦造成養分消耗,所以在夏季生長季前後,均非理想之修剪季節。

防洪是工程問題? 是規劃問題? 還是人禍?

護茄青的張同學主張,防洪並非單只是工程問題,更是城鄉環境間的規劃問題。

傳統的防洪工程方法中,分別為蓄洪、滯洪、導洪、排洪、分洪及束洪,清淤的目的就是要將排洪道作用有效發揮;另一面向是非工程的方法包含洪氾平原的預警、洪氾及蓄水土地使用規劃、水文資料預測及傳播、教育方法等非工程方法以避免人財災害。若要避免區域淹水,更應關照湖內上下游河段之高程現況、水空間規劃以及適當的長遠避險手段,包含創造低窪濕地、退地還水等等。以全面的思考防洪,才能有效解決易淹水問題,避免錯殺他地排水道之樹木。

同時,未來的城鄉治理應導入「生物域治理」的觀念。以河川(藍)、綠地森林(綠)網絡、食物供給以及能源等等,連結生物區域內的整體整治。以在地的資源規劃,有效介入供給及城鄉韌性的治理議題。

發現與思考:
本次的事件釐清、與政府承辦人員接洽時,可以發現權責機關相當分散,導致政府政策無法落實行政法上的明確原則。可能得牽涉機關包含水利局、工務局、農業局等等,導致聯絡及溝通耗時費神。同時,也讓樹木保護及清淤作業之施工期間,並未多加注意該主管機關本位以外的法規等。

樹木保護在落實的過程中,可能與其它環境議題、經濟問題或社會問題有所衝突,例如人行道路樹的修剪與保留對行人及住宅的安全及光線影響如何?或者,開發建設的廠址是否需要大規模砍樹?又或者,易淹水的整治計畫中是否要進行樹木砍伐?然而,這樣的衝突,才值得我們深思:我們面對所依賴的生物及自然環境,應該如何進行明智的利用與利益間的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