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 嘉義鰲鼓濕地划獨木舟挨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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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 嘉義鰲鼓濕地划獨木舟挨罰

2015年11月03日
摘錄自2015年11月1日蘋果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有鳥類天堂美譽的嘉義縣鰲鼓溼地森林園區,位在東石鄉面積廣達1470公頃,現為林務局嘉義林管所轄,建有步道和賞鳥亭,以及自行車道,是著名的賞鳥聖地,31日卻發生有史以來,首次有民眾在保育區內泛舟,被依《濕地保育法》轉內政部進行行政裁罰,從6至30萬不等。

蔡男(52歲)是在地的東石鄉民,在外地工作,從事教職,31日假日返鄉,上午10點多,被導覽員發現獨自1人在第4、5號賞鳥亭附近的水域划獨木舟,警方獲報前往處理,使用麥克風叫他上岸,但他距岸邊有近500公尺遠,又吹北風,聽不到警方勸離聲,直到了下午5點,他才自行上岸,被警方帶回處理。

不過野鳥協會人員指出,蔡男涉嫌在10月24日準備去滑獨木舟時,即遭台糖公司主任陳耀祥勸止,陳有告訴蔡某,該區是濕地和保育區,不能下去划獨木舟,否則會觸法;當時蔡男告訴陳說,他只是賞鳥不會下去;未料昨天竟下水去划。

蔡男解釋,他有看到台糖公司豎立的告示牌,但他沒有違反文字上的規定,他認想泛舟只是輕輕滑過水面,並沒獵殺或捕捉鳥類,他純粹是為了休閒欣賞風景才滑到該處。

警方查詢《濕地保育法》和《野生動物保育法》,以野生保育法騷擾野生動物為由,函送縣府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