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環境法治論壇-律師篇」論壇 | 環境資訊中心

4/22「環境法治論壇-律師篇」論壇

2016年03月02日

律師可以為國家、為企業、為平民百姓代言,但律師可否也為環境代言?

1970年美國有一群年輕的律師成立了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NRDC),致力於透過協商與訴訟,保護美國的土地、空氣、水 。NRDC可說是美國最富盛名的草根環境組織之一,目前有超過2百萬以上的會員,更有500位律師、科學家在委員會服務,成為美國歷史最長和最具影響的環境公益法律機構。

目前台灣有許多關懷環境的律師,也在朝同樣的目標努力,希望透過司法程序來保護環境。但是環境不是「人」、也不一定是誰的「財產」,律師也不像檢察官被賦予「公益代表人」的職責,律師要如何「為環境辯護」,就成為這個時代的重要課題。

  • 時間: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 下午12點20分-下午16點20分(11點50分報到)
  • 地點:臺北西門紅樓,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10號
  • 報名方式: 2016/ 4 月 22 日截止
  • 聯絡人: 本會台北辦公室 02-23211155#17 黃小姐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
  • 活動網站:http://www.eqpf.org/news.aspx?NwsMsgDBID=871
  • 報名網站:http://goo.gl/forms/5xMFtjpnwL

守護環境的方式很多,台灣自詡為民主法治國家,在可預見的將來,環境爭議的解決逐漸從街頭走向法院,未來律師將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但是台灣發展環境訴訟只有十餘年,還在起步階段,目前我國司法制度,對於刑事案件以外的環境爭議還未建立相對完整的處理機制,還卡在當事人適格等程序問題上,更不用說許多環境法律實質內容的應用問題了。要法院突破傳統以「人」為主的法律思維,並非一蹴可幾,除了制訂新的法律外,要如何在現有的法律制度中找出對環境更好、更有助於優質環境建立的規範,更需要靠一件件的實務案件慢慢累積,也要靠關心環境的律師們,發揮法律專業,為台灣環境訴訟鋪路,真正讓法律也可以成為環境的守護神,實現「法律可以讓環境更好」的理想。

TEED(Taiwan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Diologue)臺灣環境教育對話平台觀察到國內外環境司法化的趨勢,已經舉辦過以檢察官為主的環境法治論壇,現在希望從律師的角度,讓民眾認識我國環境訴訟的發展狀況,特別與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推出「環教饗宴–環境法治論壇–律師篇」,邀請十位曾經分別代表政府、企業、個人參與國內環境相關訴訟的律師,在4/22世界地球日這個別具意義的日子,為我們分享辦理重要環境案件的心得與感想,並為我國環境法治的建立,從在野法曹的立場加以闡述,精采可期。

活動日期: 
2016-04-22(週五) to 2016-04-23(週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