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延役十年 法國能源部有意放行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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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延役十年 法國能源部有意放行

2016年03月02日
摘錄自2016年3月1日中央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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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過半數的反應爐將於未來數年內,陸續達到40年的使用期限,政策上面臨決定是否延役的時刻。能源部長賀雅爾說她準備允許延役,但定奪權在核能安全署手上。

賀雅爾(Segolene Royal)接受法國國家電視3台(France 3)訪問時表示,她已準備允許延長核電廠運轉期限10年,也就是從40年延長到50年。

但實際上賀雅爾無法自行決定,延役與否主要是由法國核能安全署(ASN)定奪,預計2018年底才會提交意見。

賀雅爾的說法引起生態綠黨(EELV)不滿,指責這是屈服於擁核人士的遊說,核電廠已開始老舊,延役會造成財務負擔,威脅法國電力集團(EDF)的健全。

根據法國去年頒佈的能源過渡法案,法國要在2025年以前,把核能發電比例從現行75%降到50%,並提高再生能源發電比例。

法國的反應爐過半數啟用於1970年代末期到1980年代,也就是說,在未來數年內,這些核電廠將陸續達到40年的使用期限,延役與否已討論多年,政策決定時間越來越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