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04日
摘錄自2017年5月2日新頭殼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落實地下水保育與水井管理,台中市政府今(2)日宣布未經核准鑿井引水的民眾,即日起至明(2018)年底前,應主動向市府水利局申報輔導納管,市府將舉辦29區地方說明會及各種宣傳管道,主動輔導民眾辦理。逾期未申報且經查獲者,將處以罰鍰並限期自行封填水井。
水利局表示,地下水資源是相對珍貴的自然資產,得之不易理應珍惜。透過市府納管合理運用,可有效預防地層下陷及落實地下水保育。
市府表示,後續將統一進行輔導,待民眾完成水井複查,並裝設水量計或獨立電表後,應依規定繳交行政作業規費2,700元申請補辦水權登記,讓水井珍貴水源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