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人猴衝突】有多少人做多少事 尋訪事實、留下紀錄是重點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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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人猴衝突】有多少人做多少事 尋訪事實、留下紀錄是重點

2017年09月22日
作者:林睿妤(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環境資訊中心專案經理)
編按:台灣獼猴是台灣少數廣泛分布各地,且頻繁在媒體上出現與人發生衝突消息的野生動物。2013年林務局委託東海大學教授林良恭,開啟對台灣獼猴危害防治的研究計畫,並依計畫成果,在2016年開始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架設電圍網防治猴害。應對人猴衝突,還能有什麼想像?本報專訪林良恭,分享其對人猴衝突議題的觀點,以及近年訪查各地農民、業務承辦人所見的觀察。

探討野生動物與人的關係,尤其衝突[1]情形,在國際上常是由學界、行政單位、NGO組織,甚至顧問公司共同合作,理想的情況是,有了野生動物的基礎調查,搭配當地居民意見,能依此陸續發展出人與動物間合宜的互動方式。而在台灣,近年踏足野生動物危害議題的東海大學教授林良恭認為,目前多還僅以學界研究為主力。


台灣獼猴。彭瑞祥攝,資料照片。

人猴衝突有地域性調查 未有全面探討

台灣獼猴是台灣少數廣泛分布各地,且幾乎是最頻繁在媒體上,出現與人發生衝突消息的野生動物。過去,在高雄壽山、彰化二水、台東東河等「衝突熱點」皆有研究團隊進駐,分頭深究當地獼猴與人衝突狀況。

近十年台灣各地探討獼猴與人衝突狀況之研究列表(相同地點的研究以最新者列入)。

近十年台灣各地探討獼猴與人衝突狀況之研究列表,相同地點的研究以最新者列入。整理、製圖:林睿妤。

目前台灣尚無針對台灣獼猴,進行全台廣泛性的衝突、危害[2]調查。做動物研究貴在長期監測,林良恭以台灣的情況說明,學界進行此類研究很多是來自國家公園提供的保育經費,因而做的大多是區內珍稀物種的生態、行為調查,或是生態普查,不一定探討其與人的關係;若是由林務局、科技部(原國科會)經費支持的研究計畫,能著重在不同方向,但會受限於每年經費狀況。這類研究以點狀分布各地,常是在偶然、突發的需求下誕生,卻不一定深耕多年,或是資料產生斷層。至於基礎調查,上一次對全島台灣獼猴族群進行估算[3],是在2000年,至今未有更新資料。

人猴衝突以「危害農作」最常上報

四年前,林良恭接受林務局的委託,開啟一連串對台灣獼猴危害防治的研究計畫。為了快速掌握台灣獼猴與人的衝突情形,計畫初期,林良恭團隊盤點台灣媒體資料,將報導談及台灣獼猴對人造成危害的事件分類。

根據2003年至2014年的報導統計,數量上以農作物危害占大宗,分布15縣市53個鄉鎮區;其他如搶食、侵入民宅等人猴直接產生衝突的事件,大多在有過餵食或人與猴有密切接觸經驗的地點。

「野生動物的動物性基本上還是怕人,要說危害還是以農作物損失居多。」林良恭補充,因為少有大而強悍的獵食動物或猛禽,在台灣,野生動物會對人直接造成身體危害的機率較低。至於獼猴對人騷擾,例如在高雄壽山或彰化二水,大多是源自人們不當應對而產生的行為。

少有農民做記錄 評估危害大不易

探查完媒體資料,林良恭研究團隊到最常見報的危害地區,包括彰化、南投、雲林、台南、高雄及台東等12縣市,訪談地方政府承辦人與農民,了解農作受到危害的實際狀況。當時計畫目的在探討如何有效防治,因而訪查重點包括危害情形歷時多久、規模為何,並統計易受害的季節、果樹等現地條件,意欲從中找到危害防治的著力點。

經過兩年調查,研究團隊發現,雖然絕大多數的農民表示有超過1年的危害,但至於規模,當時多數農民[4]無法明確估計獼猴損害的果園面積和經濟損害,有以數據表達危害程度的農民,近八成認為有50%的面積遭受損害。

「估算損害程度是比較複雜的。」林良恭解釋,估算損害的方法可以是計算區內有幾棵樹受到危害,或是看一棵樹裡面有多少比例的果實受損,但是不同作物、不同季節、當地猴群特性都是變數,被害的情況很難用同樣標準詮釋。因而,在研究團隊現地勘查時,發現看經濟損失有時是更有效率的方法,「還有幾顆,但農民也不想收了,因為還要花人力」的情況也是有的,這時對農民來說,損失其實就是百分之百。

只是,評估危害程度,大多須由研究團隊實地去看,才能客觀呈現。林良恭說明,農民通常都會表示「受損很嚴重」;更因為每個人對錢、損失的感受不同,增加不理性的變因。

在計畫報告裡,林良恭團隊從訪談到的農民提供的線索,再加上現地觀察,估計出當時各地受危害的程度,也對輕中重度危害的地區提出不同防治策略。林良恭補充,要更詳細地評估危害程度,甚至製作出危害程度報告,不是完全不可能,但更需要人力、資源投入。目前,危害程度和是否輔導防治並不放在一起討論,危害程度還只是作為了解狀況的參考資料。

中部地區台灣獼猴危害圖分級。擷取自台灣獼猴危害調查評估及處理示範作業模式之建置報告(1/2)。
圖為研究團隊調查2003年至2013年媒體資料,並搭配實地探訪後,製作之中部地區台灣獼猴危害地圖分級。擷取自2013年《台灣獼猴危害調查評估及處理示範作業模式之建置報告(1/2)》。

另一困境:野生動物危害事件資訊不流通

從與農民與地方承辦人的訪談及問卷調查,研究團隊觀察到另一個值得重視的現象──農民表示會受危害的果樹、蔬菜種類明顯多於縣市區公所所知的種類,顯示公部門的消息與農民不同步。

林良恭曾詢問農民,發現遇到危害時,農民不一定會向縣市政府通報、尋求協助[5],因為就算向公部門通報有危害事件,很難每次都馬上獲得協助、改善問題,後來也就不通報了。也有部分農民選擇向民意代表、媒體表達心聲。

林良恭觀察,野生動物危害處理在地方政府通常屬於兼辦業務,負責人員常身負其他業務,不一定有時間到處去現場巡查,但無論是要掌握當地環境,以便協助農民執行有效防治,或是建立農民的信任感,都需要時間的累積。

研究團隊也常發現每次去各地訪查,之前的人員已經輪調,又要接觸新的一批人,讓處理經驗無法承襲。

「野生動物的危害比較特殊,它不容易評估,也不容易處理。」林良恭認為,這項業務目前還沒有詳盡的處理準則,在有多重事務的農林科單位裡,相較之下業務性質不那麼「彰顯」,有地方積極編列經費做驅趕工作、協助防治,幫助解決問題,但是幾乎沒有地方持續做危害調查紀錄,這項議題仍較少實際納入業務操作。

林良恭直言推崇日本的作法,不一定直接由公務人員投入防治,他舉曾經參訪過的地區為例,「幾乎每個地方都有NGO幫忙輔導、開說明會」來處理危害議題,NGO成員不乏在地年輕人,有碩博士學歷者也不少,薪水多從縣、鄉公所計畫支應。只是,日本的文化、體制畢竟不同,尊農的社會氣氛,再加上在地文化動能強,聲音可以凝聚、被聽見,故而更有資源來面對農民的難題。

林良恭也指出,台灣野生動物的學者不算多,「台灣做哺乳類研究的,大概就不到30個」,對比每年到日本參加哺乳動物學會,幾乎都可以見到1000多個學者、從業人員等與會者盛況。

東海大學教授林良恭。攝影:林睿妤。

從哺乳類動物研究踏足動物危害防治領域的東海大學教授林良恭。攝影:林睿妤。

目前,林良恭研究團隊已經執行危害防治計畫四年,從一開始的了解危害狀況、設立示範區實驗防治成效,到現在選以電圍網防治為主,輔導地方精進防治技術,也打算透過電子表單、line群組,讓農民通報更方便,同時掌握危害狀況,建立更多資料。

但林良恭表示,目前通報危害的農民還是很少數。要能持續理解甚至排解人猴衝突,現行一個重點是,怎麼樣連結起更多農民,讓他們願意通報,慢慢合作創造一些防治成功經驗,再擴及出去。

※ 註:

[1] 人與野生動物衝突(human-wildlife conflict)指人類與野生動物因為接觸或任何形式的交流、互動,產生對動物、自然環境或對人的負面效果,皆稱之。(資料來源:維基百科。此定義參考自世界自然基金會(WWF))
[2] 野生動物的危害意指野生動物與人類、農作物或其他人為設施接觸時產生的利益損失,也就是人認知到的,野生動物對人造成的利益衝突。(資料來源:林務局自然保育網
[3] 李玲玲、吳海音、張仕緯、徐芝敏、摩悌。2000。台灣獼猴現況調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報告。
[4] 根據103年《台灣獼猴危害調查評估及處理示範作業模式之建置 (2/2)》計畫報告,總訪談139筆中僅有37筆農民提供較明確的農作受損資訊。
[5] 遇到野生動物危害,農民可向主管機關(縣市政府、鄉鎮區公所)通報,尋求協助。針對台灣獼猴等保育類動物,聲音嚇阻、人力、養狗驅趕等非傷害性的防治措施,可自行為之;其餘方式如架設電圍網,須向主管機關通報申請;但緊急狀況下,根據野保法第21條規定,得以主管機關核定之人道方式予以獵捕或宰殺以防治危害。

參考資料

  • 民國102年台灣獼猴危害調查評估及處理示範作業模式之建置報告(1/2)計畫報告
  • 民國103年台灣獼猴危害調查評估及處理示範作業模式之建置報告(2/2)計畫報告
  • 民國104年臺灣獼猴危害防治輔導平獼猴危害防治輔導平臺與技術精進(1/2)計畫報告

※ 人與野生動物主題報導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合作刊登

作者

林睿妤

念過森林,見過幾次微光透入林子的魔幻場景。現在覺得世事不能勉強,但願還有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