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間帶設流刺網捕魚 民眾疑違法 中市岸資所:未明確規範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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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間帶設流刺網捕魚 民眾疑違法 中市岸資所:未明確規範

2020年09月28日
摘錄自2020年9月27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陳姓民眾向自由時報投訴指出,今年8月初他到大安濱海樂園,發現潮間帶有兩張流刺網,隨後在大甲區的潮間帶及高美濕地等地,也發現有漁民利用相同手法,在潮間帶設置流刺網捕魚,質疑漁民作法已違法漁業法,而且定置網依規定需向主管單位申請,但海巡單位卻視而不見,他向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檢舉,岸資所也推拖不處理。

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長吳建威表示,低潮線往外延伸3海浬才是「漁業權區 」,依法不可使用拖網,潮間帶被視為公共海域,並未有相關規範,漁民需要捕魚生活,設置流刺網捕撈,並未違反相關規定,並非不積極處理,而是法令未有規範無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