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與其看貓熊不如去踏青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動保團體:與其看貓熊不如去踏青

2009年01月26日
摘錄自2009年1月24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團團、圓圓大年初一(26日)開放參觀,但動物保護團體呼籲民眾,與其去動物園看貓熊,還不如出外踏青接觸大自然,並希望民眾設身處地為貓熊想一想:「貓熊來台後,囚禁在動物園的柵欄裡,離開牠們的原棲地,如果你是貓熊,你喜歡嗎?」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該會在農曆春節後將設計「行前單」,於學校或動物園發放,籲請民眾在前往觀賞貓熊時,反覆思索是否真的要去看貓熊?是否要成為動物園的「共犯結構」?

陳玉敏解釋,最適合野生動物生存的地方,就是原來的自然棲地,動物園假借教育及保育之名,讓動物被迫離開自己的家,囚禁在柵欄內,只是提供人類娛樂而已,在國際間早已不斷被檢討。強迫動物遷移原棲地,是以愛心、友好之名強加於生命的迫害。此外,動物園花在貓熊身上,扣除硬體與研究經費,一年一隻也要超過200萬元的飼養、管理費用。至於其他3000隻的動物,平均每隻每年分不到10萬元,會不會對其他動物的飼養、保育工作造成排擠?與其把錢花在「外來種」上,不如用來改善動物園裡三千隻動物的生活環境,或將經費捐助作為本土物種保育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