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1日
整理:Isaac;審校:莫聞
美國政府能源法案擬議提供貸款保證以振興核能產業,英國政府計畫以兩種最新進的第三代反應爐展開核能復興計畫,瑞典宣佈將廢除逐步淘汰核能及禁止核能技術的法令,台灣前行政院長劉兆玄也表示核能是邁向低碳的過渡期。不僅是政府的態度在轉變,紛紛調整政策;民間人士及一般民眾也開始發出支持核能的聲音,由以往談核色變變成不反對核能的態度,認為核能可和風力、太陽能並行,可以是發展能源的一個選項,頗有山雨欲來之勢。到底要不要發展核能,再度展開爭論。
由於人口成長,能源需求和消耗不斷增加,天然能源有限且化石染料有溫室氣體及污染物排放問題,破壞生態及多樣性,造成氣候變遷和暖化。因此急需開發乾淨能源,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及拯救氣候。核能標榜零排放、價格穩定。只要加強管理和技術研發,安全上足以獲得保障,支持者認為是很好的選擇。例如歐盟即提出訂定共同的核廢料管理規範,部長理事會也支持此作法;菲律賓議員也提出設立國際儲能場以處理核廢料問題。
而反對者認為,核電廠興建成本高、時間長,倒不如將資源用在非核再生能源。現有的再生能源能更快更有效的發展新技術,以提供乾淨便宜的能源;興建核廠也會造成資源排擠效果。最重要的是核能安全和核廢料儲存問題並無法獲得完全保證,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有極大的潛在威脅。再說由釉礦開採、建廠到除役整個生命週期,仍會排放相當多的二氧化碳。擁核者則提出質疑,如風力發電機設於海岸區,也會破壞濕地與景觀;生質能源的產銷過程仍有破壞生態的疑慮。
看來支持者及反對者皆有其訴求和道理,孰優孰劣、孰先孰後?如何在能源、環保、經濟這三方面取得平衡?核能是否為必要之惡?有待政府與民間進一步的探討、取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