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07日
連署訴求:
林炳坤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八條修正案(財團條款),其法案內容及影響評估如下:
一、離島開發面積50公頃以下,興辦事業計畫之審察,由地方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影響評估:不需中央環評,地方政府有可能會決策錯誤,或是
把關不夠嚴謹,離島環境將遭受嚴重威脅。
二、關發範圍國有土地不受土地法第25條、國有財產法第28條或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影響評估:規避民意機關監督及中央政府管轄,也規避公產管理法令中政府採購法之規範。離島海岸線將可能面臨過當開發。
三、建設投資計畫得以50%至80%容積率獎勵。
影響評估:離島地區環境、人文與生態條件原本較脆弱,此條例鼓勵高樓層之飯店、大樓的興建,會對海岸線的景觀、海洋水質產生很大衝擊。
綜合評估:此條例3項內容,大幅擴張地方政府權限,規避民意機關監督、規避環評法與國土相關法令,涉嫌圖利財團,不利離島永續發展!對澎湖有心,是因為有感情,請關心離島發展的公民踴躍參與連署。
發起單位:海洋公民協會、澎湖縣反賭場聯盟、菊島天堂何必賭場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