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擁護者均強調:「核能發電因其發電過程中,不直接排放出溫室氣體以及空氣污染物,被視為與火力電廠相較,其環境外部性較低。」但整個核電的能源鏈,從鈾礦提煉、硬體建設到廢棄物處理,均會排放出溫室氣體。新加坡大學的Sovacool教授(2008)彙整了國際上103項關於核能生命週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研究,依據研究時間、方法及資料透明度篩選出19項可信度較高的研究,統計分析後顯示核電的整體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量平均值為每度66克二氧化碳當量,核燃料提煉端佔了38%。若保守以平均值與其他再生能源相比較,顯著屬於高碳能源。
此外,史丹佛大學Jacobsen教授(2009)也指出,除考量整個生命週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外,若將興建核能的機會成本以及恐怖份子所造成的安全風險納入考量,則其碳排放量攤分後,核電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將高達每度180克二氧化碳當量,排放量為其他再生能源3倍以上。
圖1 各類發電技術碳足跡比較(公克二氧化碳當量/每度電)
據美國能源專家羅文斯(Amory Lovins)的估算,核電成本已達每度電14美分(近5塊台幣),高於其他電力型態。以減碳的經濟性來評估,若以燃煤發電廠為基準,用核電取代燃煤發電機組,一美金僅能減少約8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而其他再生能源、汽電共生等能源效率提升的效果,多於核電有1.5至11倍。
以台灣為例,核四的興建預算高達2700億以上,提供2700MW的裝置容量,若拿核四來替代傳統火力,溫室氣體削減量約為1700萬公噸。但另一方面,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估算,約需花1700億的補助,既可達成6500MW的裝置容量,若以再生能源替代傳統火力,溫室氣體削減量則可達1900萬公噸。若計算單位成本的減碳量,再生能源可高達為核四的1.8倍。
表3 核四廠與再生能源減碳效果比較
|
核四 |
再生能源 |
預算(億) |
2737 |
1700 |
裝置容量(MW) |
2700 |
6500 |
容量因數 |
87% |
34% |
電力產出(百萬度/yr) |
20577.24 |
19359.60 |
替代燃煤火力之減碳量 (萬噸) |
1687 |
1890 |
每億元投資可減少之二氧化碳量(噸) |
6,250 |
1,1160 |
諸多支持核電作為減碳工具人士,均持「核電可以作為火力發電與再生能源之間過渡選項」的看法,但此論點顯然與核電業者的見解不同。法國核能公司EDF的執行長Carlo de Riva受訪時曾表示:「若提供再生能源誘因,將會替代碳交易市場的所提供的減碳誘因,因此使碳變得便宜,導致核能無法發展。」顯見核電與再生能源發展有其互斥性。
而美國佛蒙特法學院的資深研究員Mark Cooper於今年9月所發表《核電的政策挑戰:成本高漲與替代方案排擠》(Policy Challenges of Nuclear Reactor Construction: Cost Escalation and Crowding Out),分析結果指出法國在能源效率提昇以及再生能源發展上的成效,遠不及其他條件類似的歐洲國家。而在美國境內,未尋求新增核電廠的州,在再生能源佔比上是對照組的10倍,而在能源節約成效上,也達到3倍之多。
此外,在氣候危機與金融危機夾擊之時,如何推動綠色新政(Green New Deal),建構綠色經濟,被視為重要國家發展方向。但WWF委託著名顧問公司Ecofys所進行的綠色新政評分卡,指出最佳的綠色新政,應是推動建築物效率提昇、再生能源收購價格等。而會妨礙綠色新政推展的政策則包括對煤礦開採的補貼、對能源密集產業的優惠待遇、核電的補貼、私人運具及航空公司的補貼、缺乏整合性的水資源管理政策。而該報告中指出對核電的補貼,將排擠其他再生能源投資,更強調核電的獲益,多是集中於少數大公司之手,無助達成綠色新政中同時處理環境問題以及貧富差距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