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豚何罪之有? 回應9月8日媒體報導「漁獲萎縮 漁會:海豚過度保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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鯨豚何罪之有? 回應9月8日媒體報導「漁獲萎縮 漁會:海豚過度保育」

2011年09月13日
作者: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

台日漁業科研合作研討會9月7日在花蓮舉行,與會學者的研究報告指出,花蓮漁獲量近年來逐年大幅減少,對此花蓮區漁會總幹事王鐙億表示,漁獲量大幅減少主要原因包括海水水溫過高、氣候不穩定和海豚過度保育。漁獲量因受海水水溫過高、氣候不穩定等因素而有所波動,已屬全球性的海洋危機。然,關於海豚過度保育的立論依據,實在令人無法苟同。

就漁獲量近年來大幅減少的論述,不知總幹事是以何時及何地做為對照年份?

野生動物保育法在民國79年8月將鯨豚列入台灣保育類動物名錄,若將海豚過度保育與漁獲量大幅減少劃上因果等號,那依總幹事的立論是否可以推測,自民國79年8月之後,漁獲量勢必僅有逐年遞減的結果。

但,事實並非如此。

依漁業署每年所公告的「漁業統計年報」,若是把近海及沿岸漁業的漁獲量兩者相加,以近10年為例,花蓮縣漁獲量最少的是民國92年的1,928噸,最多的是民國95年的4,013噸,而去年(民國99年)的漁獲量也都還有3,297噸。從漁業署的統計數字看來,民國84年至99年間,花蓮漁業資源年漁獲量時增時減,並非呈單一遞減的趨勢。在數字無法將原由解讀完全的情況之下,實在難以判斷漁獲多寡與鯨豚保育有何干係,而鯨豚實在沒理由也不應該承擔導致漁獲量減少的罪名。

再者,中央通訊社引用總幹事的論點:「經常延繩釣拉起來只剩魚頭,魚都被海豚吃掉」。對此,我們實在有必要替不會說人話的鯨豚來說個分明。依據漁業署「漁業統計年報」的資料,花蓮自民國93年之後就沒有沿岸延繩釣漁獲量的統計。依據現實漁民作業的情況,有可能是仍有少數漁民採沿岸延繩釣,卻沒有紀錄到,但更大的可能性是延繩釣的作業成本高於刺網,漁民陸續減少延繩釣的作業方式而改採刺網作業,因此「魚都被海豚吃掉的情況」的機率應該少了許多。

在延繩釣、一支釣等較少使用的漁法中,確實可能發生鯨豚吃掉已上鉤的魚身的情形。但,以「漁業統計年報」的數據顯示,近來花蓮區的刺網漁獲大幅增加,民國95年達到最高峰,達2,368噸,顯然刺網已成花蓮沿岸漁業主要作業方式。而在刺網、囹仔、拖網等多數常用漁法裡,鯨豚誤觸漁網,或被廢棄的刺網網具纏住喪命的數量,亦是不容忽視。參考「聯合國遷移物種公約」於2010年所提出的報告,因刺網、圍網、定置網、攔魚堰、延繩釣與拖網的誤纏與傷害致死,已威脅到86%的齒鯨種類之存續。在漁獲量及鯨豚族群數量兩相對照之下,人類的感受只可能是吃到的魚少了,但鯨豚卻面臨著因漁業利用而導致族群滅絕的威脅。

中央通訊社的報導最後再次引述總幹事王鐙億的說法:「漁民認同保育團體的理念,但保育人士似乎也應考量到海豚數量過多的問題」。事實上,此一論點隱含一個很大的迷思。既然漁獲大幅減少,表示「被獵食者」(魚)數量減少,而海豚是食物鏈中的「獵食者」,自然界中不可能會出現「被獵食者」減少,而「獵食者」反倒在食源缺乏的情況下大幅增加的情況。

與其檢討鯨豚保育是否過度,或是檢討海豚吃掉過多的漁獲,不若檢討人類獲取海洋資源的漁具、漁法是否對海洋生態造成嚴重傷害?與其自我本位的加深漁民與鯨豚之間的對立,不若檢討人類對於環境資源的使用,是否能有適當的態度與適量的節制?鯨豚與人類同為海洋食物鏈中的最高階掠食者,而海洋才是所有海洋生物(包括漁獲)最根本的棲地,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