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霧溪水力發電廠 復活?經部重估復工可行性 | 環境資訊中心

立霧溪水力發電廠 復活?經部重估復工可行性

1997年07月28日
摘錄1997年7月28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一度因為環保抗爭而被迫中止的花蓮立霧溪溪畔水力發電計畫,在確定西部水泥礦權不再展延,水泥業將落實產業東移政策下, 據透露,經濟部不排除伺機再重新提出立霧溪溪畔的水力發電計畫。

據了解,為因應產業東移後東部電力需求,台電曾經提出立霧溪溪畔水力發 電計畫,這項預計裝置容量在16萬千瓦,約為目前花東地區所依賴的11座水力發電廠總供電量。不過,這項由行政院在民國60年8月核准興建的立霧溪溪畔興建水力發電廠的計畫,卻因當地民眾與環保人士反對,認為破壞環境景觀,被迫在73年6月中止。

經濟部官員指出,花東地區去年的尖峰負載是36.3萬千瓦,但隨著政府積極推動產業東移,2006年之尖峰負載將達63.4萬千瓦,平均成長 率達5.7%,較全國平均成長率5.3%為高,因此產業東移要落 實、充裕東部電力供應,將是當務之急。

經濟部國營會官員指出,目前花東的11座水力電廠的裝置容量是18.28萬千瓦。但由於電力依然不足,因此東部電力不足部分,則是採西電東送方 式供應,即由霧社-銅門69KV輸電線及屏東楓港-台東-花蓮161KV 超高壓輸配電供應。可是隨著台泥等水泥業東移、加速落實政府產業東移政策 ,東部電力將更捉襟見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