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4管線亂裝 台電:我們智能不足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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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4管線亂裝 台電:我們智能不足

2012年10月02日
摘錄自2012年10月1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核四廠1號機電氣工程「錯用」金屬導線管事件,原能會上周完成調查報告,決定裁處三級違規並罰款10萬到50萬元,同時要求台電全面拆除重裝符合安全規定的金屬導線管。原能會高層官員強調,台電應該不是故意犯錯,而是龍門(核四)施工處和相關廠商「智能不足」、對輻射一無所知,才造成這起事件。

這次爆發錯用風波的可撓性(可彎曲)金屬導線管,最主要是保護連接核電廠各種設備的電纜線,避免因水汽滲透造成短路,或長期處於輻射環境下造成老化及脆化,確保核能機組安全。但2012年五月間卻爆發台電在採購驗收時,涉嫌「放水」護航,讓廠商以不符輻射安全規範的防水產品取代抗輻射導線管,遭廉政署調查。

相關官員強調,原能會上周完成的調查報告,無關台電採購驗收是否涉及弊案,純粹是從核能安全管制立場介入調查。依規定,無論是反應爐所在的核島區,或其他設備所在的非核島區,只要被劃設為輻射區域且跟安全有關設備,都要使用兼具防水與抗輻射的NWC型金屬導線管;非輻射區域但與安全有關的設備,使用有防水功能的ZHUA金屬導線管即可。

若以金屬導線管工程標案金額超過四億元估算,拆換重裝經費至少上億元跑不掉。官員強調,原能會的職責是安全管制,要花多少錢,是台電的問題。重點是換裝完成後,還要重新做安全測試,要花很多時間,完工時間仍為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