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生物多樣性日,巴西政府啟動一項反「生物剽竊」計畫,這類計畫立意就是在於保護在地知識與在地生物資源。尊重在地知識其實始於二次世界大戰後,各國逐漸重視人權,而近來保存與利用在地知識更成為保育工作的新風潮。但在這股國際潮流下,卻可見到2種做法。在很多方面,我們可以看到自然資源管理與決策漸漸地融入在地知識,並採用更以社區為主體的過程;但同時,大型保育團體、贊助機構與在地社區間微妙的複雜關係則使得決策過程逐漸偏離「由下而上」 (bottom-up)的形式。
現今,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都面臨嚴重挑戰。舉例來說,目前世界上有1/5的人沒有乾淨用水,90%的人活在沒有廢水處理系統的情形;每年全球有超過1000萬兒童死於可預防的疾病。這樣惡劣的環境與低落的生活品質讓世界國際機關與各國政府意識到人權與健康環境間的關聯。另一方面,生物多樣性與文化多樣性也逐漸凋零,加速破壞的自然資源造成了生物多樣性流失,進而對人類社會造成威脅。而全球化與現代化更使得許多文化、傳統與語言消失殆盡。這兩個現象並非偶然。2002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長托佛在第4屆「原住民與熱帶雨林部落人民國際聯盟」研討會(4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Alliance of Indigenous and Tribal Peoples of the Tropical Forests)上表示,生物多樣性與文化多樣性的流失,兩者間極度相關。研究顯示出,世界上許多語言滅絕的地區便是我們生物多樣性消失的地方。
為阻止生物多樣性繼續流失,國際間、各國國內與在地社區都採取不同對策因應,新的社會已然了解到拯救自然不能將在地社區的智慧與知識排除在外,因在地社區知道如何永續地利用並管理自然資源。在很多領域(特別是民俗植物)在地知識的價值逐漸被體認,許多方面也常被現代科學所採用,如:評估開發案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監控生態系或瀕危物種與遺傳資源、管理外來種、促進生物多樣性的在地保育與永續管理等。
目前已經有許多國際條約,強調尊重當地知識與社區的重要性。以下列表表示之:
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八條 | 「依照國家立法,尊重、保存和維持原住民和地方社區(體現傳統生活方式而與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永續利用相關)的知識、創新和習慣;由此等知識、創新和習慣的擁有者認可和參與其事的前提下促進其廣泛應用;並鼓勵公平地分享因利用此等知識、創新和習慣而獲得的惠益。」 |
「21世紀議程」第22條 | 「由於其知識與傳統行為,原住民及其社區與其他在地社區於環境管理與開發扮演重要角色。」 |
國際勞工組織169公約 | 「呼籲重視對原住民、部落人民對文化多樣性與社會暨生態和諧所做的特殊貢獻,並呼籲國際對此的合作與了解。」 |
泛美原住民權宣言草案 | 重新理解美洲原住民文化對環境的尊重,考量原住民與環境、土地、資源及賴以生存的領土間的關係。 |
除這些宣言外,許多發展機構與資助銀行也將在地知識納入其計畫,並保證開發過程會增加原住民的參與機會,像是歐洲復興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及亞洲開發銀行等。這股國際潮流帶動了在地社區參與保育與開發計畫的機會,也強化了許多國家相關政策與法規架構,發起「反生物剽竊」計畫的巴西就是其一。此外如斯里蘭卡,也立法管制智慧財產權以保障對基因保存與技術進步有貢獻的在地族群。
儘管對尊重在地知識與社群呼聲漲,實際發生的情形卻令人沮喪。近年來不計其數號稱「社區型保育」計畫(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CBC) 相繼宣告失敗,有時保育機構甚至聲稱失敗原因是由於在地民眾的參與。的確,儘管「在地社區」這個名詞出現在大多數的保育計畫中,但實際的計畫進行方式卻是由上而下(top-down)的決策機制。多數時候,保育組織的焦點往往異於當地社區,一邊關心的可能是物種或棲地保存,另一邊則是土地所有權或資源使用。因此對雙方來說,難以達成共識。在沒有共識的情形下,決策者往往是有權的那方,也就是保育團體。在這種情形下,保育組織與當地社區的衝突與日俱增。2004年底「世界看守雜誌」刊登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大型保育團體逐漸對於與原住民、在地社區甚至是小型保育團體合作感到意興闌珊。儘管檯面上擁有強大資金的大型保育機構仍表示有興趣與在地社區合作,但實際上他們對原住民的議題感到興趣缺缺,因為那不是他們能達到保育計畫目標有效率的方法。
全球社會已經意識到持續消失的生物與文化多樣性,也開始重視在地知識以阻止這樣的情勢。為了保存生態與文化元素,國際宣言、各國法規與在地計畫也響應這股潮流。然而與此同時,國際大型保育機構卻對於與在地社區合作失去信心,而這種開倒車的作為對保存生物多樣性與落實保育工作來說實無助益。(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