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06日 上稿編輯: 楊依婷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Line 分享到Twitter GMO面面觀2012年10月6日報導根據2010年日本所促進修訂的「名古屋-吉隆坡責任與補償議定書附加條款」,基改生物的移動若導致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的傷害,進口國可以要求操作者需要負責扶正或賠償。但是剛在印度舉行的聯合國生物安全議定書簽約方第六次會議(CoP-MoP 6)中,日本消費者保護團體的與會代表指出,日本沒有種植基改油菜,卻因為進口與運輸的關係,基改種子散落在海港、油廠、馬路附近自行長出來,已經發生基改污染的情事。然而日本政卻沒有引用附加條款來積極修法,因此對此污染事故沒有辦法加以處理。 ※ 訊息來源 ※ 本文轉載自GMO面面觀 國際新聞日本印度GMO基因改造 相關文章 花蓮7月起禁用一次性塑膠杯、福島第6波核處理水將入海、美國擬擴大太陽能板關稅範圍 2024/05/17 為大型捕鯨做準備? 日本擬將長須鯨列入商業捕鯨 2024/05/14 綠島掩埋場火災、富士山5月20日開徵通行費、川普矢言上任就終結離岸風電 2024/05/14 台東推動原民地區共管合作、日本擬將長鬚鯨列入商業捕鯨、2023成拉丁美洲創紀錄氣候災害年 2024/05/10 高雄旗津海灘現油污、日本札幌迎觀測史上最早夏日、越南河內全年僅5%時間空品良好 2024/04/16 台東海岸又現1死亡海龜、亞馬遜花6.5億鎂買核能發電、日本最大加氫站東京晴海開業 2024/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