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要下一個大埔案!台科大立即停止違法迫遷! | 環境資訊中心

我們不要下一個大埔案!台科大立即停止違法迫遷!

2014年01月17日
主辦單位:好蟾蜍工作室

請一起成為鄭阿嬤的後盾!1分鐘連署網址~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40113094655

圖:好蟾蜍俱樂部

【簡介與訴求】

民80年代,台科大因校地不足欲取得蟾蜍山周遭土地,校方與居民多次協調後承諾「先安置後開發」,於是都市計畫委員會才在民89年將土地撥給台科大使用,白紙黑字在都市計畫上載明台科大需先安置居民才能開發使用。

但校方在排除佔用的壓力下,無視都市計畫的規定,自去年起先行針對兩戶農改場住戶提告,要求他們繳交數十萬元的不當得利並拆屋還地。這種違反都市計畫法,柿子挑軟的吃的作法實非一所國立大學應有的態度。

被告之一的鄭燕女士已年過80,在此棟房子居住的時間長達50幾年,但台科大卻要求她繳交近70萬元的不當得利並拆屋還地,台科律師甚至在法庭上表示若鄭阿嬤要安置,那就將她送到「療養院」。

何況在山上數十戶居民的安置問題尚未被解決下,即便校方先把農改場這兩戶的房舍拆除,根據都市計畫「全區安置後才能開發」的規定,那塊地也只能成為一片空地,無法進行開發使用。

苗栗大埔案殷鑑尤在,我們希望張藥房的悲劇不要再次重演!

在此嚴正要求台科大遵守都市計畫的安置承諾,愛惜學校聲譽,即刻撤除對農改場兩戶的迫遷告訴!

【民89年都市計畫摘要】

  1. 需待全區安置妥當後才能開發
  2. 若要開發,台科大需先送都市設計審議,以確認居民是否安置妥當

都市計畫正文: http://goo.gl/irPS8w
1分鐘懶人包:http://goo.gl/pmeb5T

【台科蟾蜍山校地-歷史沿革】

  • 民79年2月:台科大提出欲購置鄰近之農林廳、農試所土地
  • 民79年5月:台科大向農林廳承諾自行處理土地上之佔用及違建問題
  • 民87年3月:台科大與地上現住戶簽署「安置協議書」
  • 民89年10月:都市計畫變更為學校用地,結論載明:台科大需安置妥當後才能進行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