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0日
本報2014年2月10日綜合外電報導,姜唯編譯,蔡麗伶審校
一項由澳洲研究團隊主持的研究發現,全世界大多數的海洋保護區未能妥善保護海洋生物,59%的海洋保護區生態,和附近開放捕魚的漁場並無明顯差異。
「有效的」海洋保護區,有哪些條件?
澳洲塔斯馬尼亞大學針對全球40國87個海洋保護區進行研究發現,表現最佳的保護區平均有多於一般漁場8倍的大魚數量,以及14倍的鯊魚數量。
研究者發現,管理有方的海洋保護區有5項特色──禁捕、執法落實、成立10年以上、大於100平方公里,以及受深水或海沙隔絕。
不過研究發現,只有全部具備,或是具備其中4點的海洋保護區才能有效達到保育價值。例如大堡礁雖是全世界最有名的海洋保護區之一,但上周一項具爭議性的傾倒核准令,讓3百萬立方公尺疏浚海床的砂土傾倒在大堡礁。在澳洲的26個海洋保護區中,只有豪勛爵島附近的米朵礁5點俱全。
增加海洋保護區數量 無助保育
這項為期6年的研究共有來自19國的研究員和潛水員參與,發表於《自然》期刊。研究結論是雖然海洋保護區的數量快速成長,保育成效卻「難以預測且具有爭議」,且全球的海洋保護區有59%的生態和漁場沒有差異。
「海洋保護區未能達到最佳保育效果的原因包括非法捕魚、法規允許破壞性捕魚、保護區邊界動物因連續性棲地而外移,或是保護區面積太小。」報告寫道。
「研究結果顯示,光靠增加海洋保育區的數量,並不足以達成海洋生物多樣性最佳化的全球保育目標,應更重視海洋保育區的設計、長期確實的管理和法規遵循才能達到保育目標。」
研究主要作者、塔斯馬尼亞大學海洋和南極學研究所Graham Edgar教授說,品質不佳的海洋保護區應被「改造」才能確實保護海洋生態。
「人們對海洋中的劇變視而不見,我們對這些劇變的認識卻相當有限,種種威脅難以個個擊破,因此急需有效的海洋保護區來保護海洋物種生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