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農地上種「房子」?!陳曼麗(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 在立法院第6屆立法委員最後一個會期休會倒數前兩天,即2007年12月19日,有一個備受各界爭議的「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已在逕付二讀前進行朝野協商。結果雖然是沒有成功,但仍然是第7屆新會期大家需要特別關注的法案。 引起各界爭議的《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修正案,是關於農舍興建的基地面積限制從0.25公頃放寬為0.1公頃。如果依民間建地的概念,就是基地面積從750坪放寬到300坪。農地切割成小單位就可以興建農舍,未來我們將看到農地上種植的不再是稻米、蔬菜,而是一幢幢各式各樣的「農舍」。 台灣農業問題,在「楊儒門事件」之後,受到各界的關切。農業不再只是農民的事務,也是台灣人應思索的未來:我們還要繼續發展農業嗎?政府政策還有在照顧農業嗎?農地會成為土地開發的下一波目標嗎? 發表時間: 週六, 2008-03-01 05:00 提交人: 黃德宗
楊儒門邀馬謝 談台灣農業生路摘錄自2008年2月18日中時電子報台北報導 一分耕耘若不等於一分收穫,農民的心情會如何?農運人士「白米炸彈客」楊儒門說,藍綠陣營與總統候選人發表的「口水」比政見多,雖然雙方網站已公布農業政策,但他更期待馬謝二人能親口表述對台灣農業未來的主張,以提供台灣農業一條生路。 除了楊儒門,「穀東俱樂部」賴青松、「梨山阿寶」李寶蓮及綠色陣線協會等保育團體17日都出席參加「給台灣農業及土地一條生路」活動。楊儒門表示,台灣農業若缺乏以台灣為主體的整體性政策規畫,任由世界貿易組織(WTO)等國際談判而予取予求,台灣糧價將隨國際價格任意漲跌,威脅國人糧食安全,甚至良田變荒地,農村凋零,生態受汙染,進而斷送後代子孫與台灣傳統歷史、文化的連結。
發表時間: 週一, 2008-02-18 17:28 提交人: 陳誼芩
農發條例修正案進入朝野協商 「暴走」法案暫平息本報2007年12月20日台北訊,莫聞報導 備受各界爭議的《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昨(19)日已在逕付二讀前進入朝野協商。由於目前等待朝野協商的案件非常多,且此案短期內難有共識,依照立院往例,此案應不太有機會在本會期通過,實質上可說是「擋下來了」。 日前立法院一審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欲將寬農舍興建之基地限制從0.25公頃放寬為0.1公頃的提案,引起軒然大波,引起各界輿論非議。原本此案昨日也已被程序委員會排定為二讀第七案議程,但稍晚又傳出已進入朝野協商,通過機會不大。反對此案的綠黨秘書長潘翰聲形容,在嚴密關切過程中,「猶如洗了一場三溫暖。」 發表時間: 週四, 2007-12-20 13:35 提交人: 莫聞
農村環境的危機與轉機:回顧一場兩岸的對談本報2007年12月19日台北訊,莫聞報導 前言:日前立法院一審通過的《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關於農舍興建的基地面積限制從0.25公頃放寬為 0.1公頃之第18條修正條文,在飽受輿論爭議下,仍將逕付二讀,在今(19 )日的立院全院審查會中排入第7案。反對此案的立委田秋堇,以及多位綠黨參選人,均呼籲朝野發揮道德勇氣,不要讓此案過關。 據了解,原本此案在昨日仍有機會透過朝野協商阻擋下來,但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啟動朝野協商的責任在國民黨而不在民進黨。因此,最終兩黨並未對此案再進行正式磋商。程序委員會已將此案排入二讀審查,至截稿為止,仍等待審理中。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12-19 13:45 提交人: 李育琴
我聞到了,濃濃的權力惡臭:評農發條例十八條之濫修作者:廖本全(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 發表時間: 週三, 2007-12-19 10:27 提交人: 黃雅珠
當農地成為一種商品作者:楊儒門(農民權益工作者、文山社區大學講師) 對於農發條例第十八條修正案通過初審。贊成與反對的意見,都只著重在:修正前,允許建築面最小要在0.25公頃以上,而修正過後只要0.1頃。大家都談了很多,但是我想強調的是:這對農民有什麼影響? 當農民日子過得下去的時候,不管規定「二分半」才可以建房子,還是「一分」,這對農民來說,都不是什麼都大的問題,因為,他不會賣土地,賣袓產,賣掉賴以為生的家園。但是,農民在種植方面得不到溫飽或是應有的生活條件時,管你是改為一甲、十甲或是十坪、二十坪就可以建房子,對農民利益而言,完全沒有任何分別。 日子過不下去,才會走上出賣袓產的一途。那是所有對土地、家園有情感的人,最不願意見到的事情,其中的傷痛,並不是外界所能想像的。 發表時間: 週二, 2007-12-18 14:11 提交人: 陳誼芩
農發條例修正案若無配套 中市憂衝擊景觀摘錄自2007年12月17日中央社台中報導 立法院初審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有關農舍興建面積限制從0.25公頃放寬為0.1公頃,且農民的直系家屬也可以建造與移轉土地,「農地」將形同「建地」。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17日指出,此條例若無相關完整配套,將嚴重衝擊都市景觀、降低生活品質,不可不慎。 他說,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規劃,都是經過審慎的評估與配置公共設施,以住宅區來說,鄰近一定會考慮到是否有足夠的公園綠地、有沒有便利的交通與文教設施,甚至包括生活機能的考量,但目前初審通過的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並沒有這部分的配套,如此一來很可能造成「農舍」聚集一大群,但孩子要上學卻無處可去,甚至農舍與農舍之間可能出現無路可走的窘境。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12-17 21:33 提交人: 劉育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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