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庫斯司馬庫司 19日成全台最早照明革新的示範地摘錄自2008年4月11日中廣新聞網 響應4月22號世界地球日的環保節能精神,經濟部能源局下週六19號,將在台灣最深山偏僻的原住民部落「司馬庫司」,啟動LED照明革新,為這個台灣「最晚通電的部落」,締造最早完成照明革新的示範地。 司馬庫司位在新竹尖石鄉海拔1千5百公尺高山上,以往因為沒有電力設備,被稱為黑暗部落,也因此完全沒有光害環境,是看星星的好地方。能源局將這塊全台最晚通電的部落,納入LED照明革新試辦計畫的示範點,將全部落十一戶民宅,編列經費建置具有國家標準的LED燈具,也將部落的主要設施:烤火房、景觀台的照明和路燈都改成LED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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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週六, 2008-04-12 12:23 提交人: 黃德宗
司馬庫斯首位碩士 族人提問口試2天1夜摘錄自2008年2月24日聯合報新竹報導 這是國內最特殊的一場碩士論文口試,發表論文的私立靜宜大學生態所研究生拉互依‧倚岕,因論文主軸是探討家鄉司馬庫斯部落,在座除三名口試教授,還有從小看他成長的耆老嚴厲提問,所有族人為了他的口試還休工一天旁聽。 經歷被族人冗長的嚴詞詰問考驗,三名口試教授宣布他口試過關,全族為他成為部落首位碩士歡呼;拉互依‧倚岕則數度哽咽落淚。 「這場在地口試為研究倫理立下典範」,拉互依指導教授林益仁說,歷來研究司馬庫斯的卅餘篇博碩士論文、研究計畫中,這是首次由研究者向被研究者報告,並接受被研究者檢視和提問,是很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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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週一, 2008-02-25 16:51 提交人: 黃德宗
2008前瞻:原住民族自治與共管 自然資源保育的論戰作者:盧道杰(台灣大學森林管理系助理教授/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 近年原住民族的權益在國內受到高度的重視,其對自然資源的經營管理,有兩個層面的議題影響猶深:第一個就是所謂「共管」,另一個是「自治」。國人開始普遍接觸共管的概念,大概是仟禧年前後喧囂一時的馬告國家公園計畫案。當年,由於知識與技術的不足,政治互動與意識型態的衝擊過烈,延宕至今尚未有進一步的發展。而由於2005年總統公告施行原住民族基本法,今(2007)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辦法」,原先馬告國家公園計畫案提出時的共管概念,如今成了政府機關在原住民族地區新設資源保育區與利用區時必須遵守的原則。 社區保育區的概念加入共管行列 發表時間: 週四, 2008-01-03 11:52 提交人: 黃雅珠
2007台灣回顧: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 原住民捍衛傳統領域策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撰文:德拉‧危怒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自2005年發生以來,即產生許多爭議與衝撞。泰雅族人為捍衛本身自治權,不惜出動所有族人聲援三位被起訴原住民青年;林務局則堅持立場,認為風倒櫸木屬於國有財產而不肯退讓。這場原、漢之間的法律攻防戰撼動了2002年推出的「新夥伴關係協定」,讓人質疑政府沒有誠意讓原住民族享有自治、自然主權之權益。而接下來的司法判決、抗爭與種種訴求,處處顯示自治口號的虛無與相關法律的欠缺。 發表時間: 週四, 2007-11-29 13:36 提交人: 黃雅珠
櫸木案宣判 3泰雅族人仍有罪摘錄自2007年9月29日原住民電視台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法院二審宣判28日針對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進行宣判,結果因為把林班地─亦是泰雅族人傳統領域中,被颱風吹倒的櫸木搬回部落的3位泰雅族人,仍然依據違反森林法被判有罪,原判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6萬元,28日高等法院改判3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緩刑2年。 雖然刑期跟罰金減半,但是當事者跟頭目,還是難以接受法院判決。司馬庫斯族人表示,站在原住民族傳統慣俗立場,他們堅持無罪,也不會向現行司法妥協,他們將繼續抗告到底,甚至不排除司馬庫斯全體族人集體自首,來表達對司法宣判不公的態度。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10-01 02:12 提交人: 黃苑蓉
櫸木案高院判決趨緩和摘錄自2007年9月28日中國時報新竹報導 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3位族人,在2005年颱風之後將一棵風倒櫸木殘枝運回部落,遭林務局控告違反森林法,一審被判有罪,高院將於28號宣判二審結果,檢察官釋出善意主動降低求刑,然族人認為應無罪判決,還他們清白。 部落發言人拉互依.倚岕指出,櫸木事件讓他們3位部落長老被當做小偷判刑,引起全國原住民社會關心,但這不是單一事件,所以他們要發出共同的心聲。 司馬庫斯族人北上行政院向農委會抗議,消息傳到國外,還有許多國際人士動員挺司馬庫斯,展開世界連署,台灣原住民族NGO聯盟也把本案提交聯合國原住民族常設論壇(UNPFII)討論 。 發表時間: 週五, 2007-09-28 10:28 提交人: 薛郁欣
司馬庫斯領域爭執 一度阻修路摘錄自2007年8月23日中國時報新竹報導 聖帕颱風造成尖石後山往司馬庫斯道路崩坍,尖石鄉公所21日傍晚出動怪手前往整修,卻因日前部落族群傳統領域劃分爭執問題,擁有土地的司那吉落族人一度反對阻撓修路,直到22日鄉長曾效忠召集雙方部落頭目再溝通,才同意清出一條道路供通行。 長久以來,尖石鄉幾個部落族群,隔著一條塔克金溪,分為馬里光、司那吉兩大族群,早於一百年前,雙方就為了獵地土地問題引發部落戰爭,甚至鬧到永不通婚僵局。 日前因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馬里光族群透過原民會力爭,爭取到傳統領域的公告,可突破森林法限制,爭取部落族人在自己部落擁有傳統領域內主權,卻因在劃定傳統領域過程中,沒有知會對岸的司那吉族群引發爭執,雙方鬧得不歡而散。 發表時間: 週四, 2007-08-23 21:12 提交人: 林雯頤
司馬庫斯共管制度下的資源保育與利用作者:林俊強(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研究所博士) 共享資源的保育與利用,ㄧ直是眾人關心的議題,1980年代起即有許多研究者針對不同社區制度對共享資源管理的意義提出看法。透過研究者對數百個個案的審視,發現諸多歷時百年之久的制度對於生物多樣性的保育以及共享資源的保育與利用,有其不可或缺的意義存在。 社區居民的屬性與資源管理的制度安排深深影響到在地社群對共享資源的取用與控制,而資源性質、社區居民屬性與制度安排之間的動態的平衡,對於資源的保育與利用及生物多樣性的保存,會有相當積極且正面的意義。新竹縣尖石鄉晚近十年來媒合傳統上的共享概念,發展出屬於當地的Tunann制度,在該制度中土地是共有的,資源是共享的,特別是在觀光經營活動以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管理與原住民傳統知識上。 發表時間: 週一, 2007-08-20 11:42 提交人: 姚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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