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君

  • 港商響應台灣淨灘 呼籲減少垃圾從源頭做起

    港商響應台灣淨灘 呼籲減少垃圾從源頭做起

    11月15日於新北市萬里區,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與港商企業共同舉辦「2013國聖埔淨灘行動」,共有23位志工參與,清理出8袋總重76.24公斤的海洋廢棄物。香港商法馬蘇提克產品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PPD)以實際行動為海洋保育善盡社會企業責任,而這片綿延4公里的國聖埔海灘,其實並非開放的海水浴場,平時會來玩的遊客也不多,但仍佈滿著許多垃圾。環境資訊協會今年已多次與不同機構合作,固定前來此地淨灘。相較於前幾次,這次沙灘上出現已為未見過的大象全新未拆封玩具黏土與墨水匣。雖不知確切原因,但極有可能是因業者於產品運輸過程中之疏漏所造成。志工Katie批評,若真如此,業者應負起責任。經過40分鐘的淨灘後,志工必須依照「國際淨灘行動聯盟」(ICC)的標準格式,分類記錄海洋廢棄物,記錄方式是依其使用行為區分,大家發現數量最多的是「生活垃圾與遊憩行為」類,例如:紙袋、塑膠袋、飲料杯、瓶蓋、吸管、拖鞋…等,推

  • 高雄人權獎──許人權與環境一個美麗未來

    高雄人權獎──許人權與環境一個美麗未來

    還記得小時候奔跑在寬闊草地上,大口吸著清新空氣後順勢躺下,仰望著廣闊藍天的感覺嗎?人,就該在這樣的環境下活著;人,有獲得美好生活環境的自由與維持其美好的權利。環境人權(Environmental Human Rights)又稱環境權。於正式文件出現的時間可追溯至1972年在瑞典發表的「斯德哥爾摩宣言」。有別於個人人權,環境人權屬於「共同人權」,於第一條主張:「人類具有在足以生存、保持尊嚴及福祉的環境中,享受自由、平安及充足之生活水準的基本權利;並負有為現在及將來之世代,保護環境之嚴肅責任」。在台灣,「環境」與「人權」皆是屬於較晚近的議題。解嚴後,環境意識伴隨著社會運動逐漸蓬勃發展,民眾對於環境知情權與參與權都有了更實質的進展。去年底公布的2012年台灣十大人權新聞中,美麗灣違法環評、中科四期廢水、危險核電等多項環境議題皆列入即可看出。

  • 改善海洋生態 企業攜手淨灘盡社會責任

    改善海洋生態 企業攜手淨灘盡社會責任

    響應每年9月份的「世界清潔日」環境節日活動,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與台灣Epson、香港酩悅軒尼詩、味全等企業28日共同舉辦「2013國聖埔聯合淨灘行動」。共92位志工參與,以實際行動為海洋保育善盡社會企業責任,完成了54袋垃圾,重417公斤的海洋廢棄物清理。位於新北市金山區的國聖埔海灘,並非開放的海水浴場,但在今年本會同仁進行全台灣海洋踏查時,意外發現這片綿延3公里的海岸線堆滿了海洋廢棄物。因此,於6月開始進行每月一次的淨灘行動,邀請民眾、企業一同來守護我們的海洋生態。今天跟著眷屬一起前來的Epson志工林淑媛表示:第一次參加淨灘活動時感到很難過、痛心!台灣的海灘很漂亮,但卻被垃圾覆蓋感到憂心。軒尼詩志工陳淑真也說到:若非活動前,環境資訊協會到公司進行了行前說明,有先從簡介中了解到沙灘上垃圾的現況,不然活動當天抵達現場應該會嚇很大一跳!志工們共分為5組進行淨灘行動,共清理出了總數54袋,總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