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動物權…尋找新藍海
繼虐貓案之後又見虐狗案,社會的反應比5年前激烈,可以看到全球化影響台灣,因為動物保護是全世界極重要的趨勢。動物權的基本精神是我們對動物應有「立足點的平等」。動物跟人一樣有痛、餓、渴、恐懼、焦慮等,這些特質若被人類忽視,動物就會受苦。例如皮草業在剝動物皮時,因怕敲破頭皮破壞皮毛的商品價值,故動物幾乎都是隨便擊昏就活著剝皮(動物會痛到醒),古代亞述帝國對謀反的以色列人(北國)也都是以活剝皮處置,動物對這種殘酷的感受跟人類是一樣的,故歐美社會基於人道,已經強烈的進行反皮草運動。英國2005年提出「動物福利法」草案,精神就是不可讓動物受「沒有必要之苦」,禁止對動物進行諸如切割肢體、斷尾美容、毒殺、動物互鬥或相關行為,甚至如販賣鬥狗錄影帶等。動物權理論創始者湯姆雷根教授說:「動物權與人權有相同的立論基礎」,引申的含義是:動物權的全面實施可以保障人權。動物權關心的是動物有神經系統故會「受苦」,動物權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