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道路工程趨勢 兼具功能與永續 | 環境資訊中心
生態工程

國際道路工程趨勢 兼具功能與永續

2006年07月31日
作者:黃于玻、蘇維翎(觀察家生態顧問公司)

生態工程首重國土規劃(圖片提供:觀察家)過去的道路建設由於多只重視交通功能與結構安全,往往會忽略其對自然環境與生態系統所造成的影響。道路工程進行時,不但產生了環境污染的問題,對於自然生態系統更常造成相當程度的干擾,甚至破壞(最常見的例如生物棲息地的破壞、切割及破碎化等),更嚴重的則是改變了自然環境的組成與穩定,使得天然災害不斷發生,如水災、土石流等,這些災害的發生對人類生命財產實已造成極為嚴峻的威脅。因此,面對道路工程產生的衝擊,其治本的方式應從國土規劃著手,就整體的交通系統進行分析檢討,針對必要的道路進行闢建或修復,盡可能避免不當開發的行為。

2006年6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生態工法更名為生態工程,旨在強調公共建設的目標,除促進產業及經濟發展外,更在創造優質永續的生活環境,融合生態系統與工程技術,並從問題根源著手,兼顧環境的永續經營,除考量原有的功能、安全等外,更要對環境、生態、景觀、甚至文化等考量,以促使硬體工程建設與整體環境可融合,並維護生物多樣性。

不論是生態工法或生態工程,在其定義或政策指令下,乃強調對生態系統的深切認知,以及從問題的根源著手。然而,道路建設對生態系統的影響甚劇,國內對此方面的研究卻相當有限,面對一條必須開發的道路,在問題不明確或衝擊程度不瞭解的狀況下,該如何減少對生態環境的衝擊呢?

國外已有許多與生態工程相關的研究及實務經驗,以歐洲為例,為探討道路建設所產生的衝擊及減輕的對策,歐洲國家曾經執行一個大規模的跨國型研究計畫,加以分析研究。茲說明如下。

歐洲COST-341計畫

歐洲科技研究合作委員會(Committee on European Cooperation in the Field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search,以下簡稱COST)為歐洲地區的跨國研究組織,創立於1971年,研究範圍涵蓋17個科學或技術性領域,參與研究的國家多達32國。有感於道路對生態環境造成的破碎效應,該組織於1998年開始進行COST-341計畫,名為「交通建設造成的棲地破碎化」(Habitat Fragmentation Due to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期透過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減少車輛對動物撞擊頻率的努力,提出有效的建議及規劃設計流程,使歐洲的道路建設能達到功能安全及永續發展的目標。

不當的道路工程造成生物棲地破碎化(圖片提供:觀察家)COST-341計畫執行期間長達5年,一共有16個歐洲國家參與,其研究成果包含13個國家的國家型檢討報告、歐洲地區的整體檢討報告、減少道路建設造成棲地破碎化的使用手冊,以及研究報告與案例的線上資料庫。該計畫亦提出道路造成自然棲地及地景切割及破碎化等衝擊的解決方案,最重要的關鍵在於棲地連結(habitat connectivity),其應注意的原則及建議如下:

1. 棲地連結為地景保護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尤其是維持野生動物於地景內的穿越移動能力(如動物移動廊道)顯得特別重要。

2. 對於維持生態網絡構造物的建置,以維持動物於地景內的穿越移動,係為交通建設中環保政策極重要的目標。

3. 道路工程計畫初期時,需與國際自然保護法令相互整合。惟有透過整合各學科的方法如規劃單位、經濟學家、工程師、生態學家、地景建築師等,才能提供有效解決破碎效應所必須的工具。

4. 交通建設會造成自然棲地的切割及破碎化,若欲解決此問題,必須要有政策層面的討論,以及理論與實務的跨領域合作。民眾參與亦是選擇最適解決方案之最佳利器。

5. 由於道路對自然造成的問題廣泛且複雜,必須不斷進行國際間的資訊及知識流通,當需要比較不同國家間的統計資料時,若於事前有系統且有秩序地蒐集縮小技術及措施的相關資料,將能提升其作業效率。

6. 當規劃或修建新的交通建設時,最主要的目標即避免破碎效應的發生,完整地縮小策略設計與可能殘餘的影響,皆必須建檔加以記錄。再者,補償措施應為最後的手段。

7. 縮小策略,舉例來說,地下或地上的動物移動廊道已被證實是成功的。然而,縮小策略不能只聚焦於某些少數成功的案例而己,更有效且低成本的方法為針對野生動物設計適當措施,即在既有或未來的交通建設增加穿越移動廊道。

8. 監測計畫為有效執行縮小策略的重要關鍵之一,且監測計畫的執行必須標準化。另外,監測計畫所需的成本應包含在公共建設新建之總預算中。

9. 維護管理措施應於公共工程建設開始規劃時,就被整合考量,並且必須配以適當之執行預算。

相較於國外,台灣目前的理論及技術仍待加強,因此台灣的工程建設若期望達到生態工程的目標,應參考國外經驗,積極組織跨領域的團隊,透過生態學界與工程實務界的相互整合,方能朝向生態保育及建設功能兩者雙贏的局面邁進。

【參考資料】
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生態工法應用在道路工程之研究(第二期)成果報告,2005年12月。
2. Trocmé, M.; Cahill, S.; de Vries, J.G.; Farrall, H.; Folkeson, L.G.; Hichks, C. and Peymen, J. (eds), COST 341 - Habitat Fragmentation due to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 The European Review. Office for official publication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Luxembourg, 2003.